29歲男「酒駕自撞圓環」引發火燒車!右腳當場骨折 一查竟是慣犯

記者高堂堯、林昱萱/南投報導

南投埔里鎮13日凌晨發生一起火燒車事故,當時一名蕭姓男子酒駕自撞,造成車輛起火、受困車內,所幸路過民眾見狀後,趕忙將其拖出車外,成功挽救其生命,至於事故詳細發生原因,仍待後續調查。

▲29歲男酒駕自撞,引起火燒車。(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29歲男酒駕自撞,引起火燒車。(圖/記者高堂堯翻攝,下同)

這起事件發生在13日凌晨5時22分,當時29歲的蕭男在朋友家中喝完酒,卻仍是酒後駕車欲返回民宿,過程中因不勝酒力,於仁愛路圓環自撞護欄,引發火燒車事故,而當時路過民眾發現後,趕忙將其拖出車外,避免更嚴重的死傷事故,而蕭男送醫診斷後右腳骨折,且其酒測值達0.64毫克,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偵辦。

▲29歲男酒駕自撞,引起火燒車。(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此外,警方調查發現,蕭男自2015年、2019年各有酒駕判刑紀錄,本次再發生酒駕肇事,依據目前刑法規定,屬10年內再犯,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以下罰金。行政罰部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10年內駕駛汽車第2次酒後肇事累犯處最高額12萬以下罰緩,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罰鍰金額每次加罰新臺幣9萬元且次數無上限,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後果之重得不償失。

▲29歲男酒駕自撞,引起火燒車。(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29歲男酒駕自撞,引起火燒車。(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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