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網紅嗨遇林俊傑!奉上私密照被詐40萬 黑澀會Apple也受害

▲▼             。(圖/翻攝自IG)

▲陳男前年向APPLE詐騙71萬元被逮,現又假冒林俊傑身分騙財。(圖/翻攝自IG)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Apple黃暐婷2018年曾在網路上被詐騙71萬元,犯案的陳男於2019年被判刑9月,沒想到他去年5月又冒充藝人林俊傑的身分,向謝姓網紅要到清涼照,前後拿了40萬元。台北地院日前依詐欺、恐嚇取財罪判陳男1年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陳男去年5月用IG帳號私訊謝女,自稱是林俊傑的助理,可以替她敲合作,但前提是要謝女先拿出10萬至15萬元博取林俊傑信任。

當時謝女半信半疑,但陳男又辦了一個名為「J」的帳號偽裝成林俊傑,向謝女要私密照,同時又申請一個帳號假扮成謝女的閨蜜,稱對方真的是林俊傑,謝女才傳出只穿內衣褲的清涼照。

▲▼瑤瑤(黃喬歆) Apple(黃暐婷)。(圖/記者林彥君攝)

▲Apple(右)表示,陳男當時偽裝成她的老朋友。(圖/記者林彥君攝)

陳男隔天又假冒林俊傑及其助理的身分,向謝女稱要用15萬元「堵住林俊傑女友的嘴」,謝女便依指示提出15萬元現金,放在台北火車站誠品地下街K11出口旁的椅子上。

謝女事後察覺自己受到詐騙,自認倒楣不再和對方聯繫,沒想到陳男又以要散播清涼照為由,前後恐嚇謝女8萬元、2萬元、15萬元,總共得手40萬元。

謝女擔心陳男繼續向她討錢才向警方報案,陳男到案後承認罪行,並將40萬元歸還,檢方則依詐欺、恐嚇取財罪起訴陳男。法官認為,陳男前年才因類似案件被判刑,現又以同樣模式騙取財物,不知悔改,依1個詐欺罪、2個恐嚇取財罪重判陳男1年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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