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律師陳報士檢!潘母「下通牒」:12天後沒搭機將不幫忙求情

▲港女命案,死者母親,陳同佳(圖/記者屠惠剛攝、路透)

▲港女命案死者母親今再度喊話,催促陳同佳儘速來台投案。(圖/記者屠惠剛攝、路透)

記者劉昌松、陳羿妏/台北報導

2018年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日前表示將於10月份來台投案,其委任之理律法律事務所今(12日)公開聲明,證實已陳報士林地檢署。另外,死者潘女母親再度喊話,催促陳同佳儘快來台投案。

理律法律事務所今公開聲明表示,證實為陳同佳委任律師,目前已陳報士林地檢署,然而,至於詳細細節,基於律師保密義務,他們不方便透露;隨後,士林地檢署也證實,已收到理律事務所的陳報書狀,目前正在討論、研究後續陳同佳來台之相關流程,並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我方已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

對此,死者潘女母親今接受《明報》專訪時,再度喊話,「陳同佳你已經不是一個小朋友,現在已經22歲,台灣已提供多個途徑給你,你為何不去辦理啟程手續呢?如果我訂下的期限『10月23日前』,你還沒搭上飛機,我就不會幫你求情,距離現在也只剩12天。」

▼理律法律事務所公開聲明。(圖/記者劉昌松翻攝)

▲理律事務所今公開聲明。(圖/記者劉昌松翻攝)

以下為士檢書面聲明:

本署於109年10月12日下午收受由凃姓、賴姓與蔡姓三名律師署名之陳報狀、本署107年度偵字第6329號案件陳姓被告署名之刑事陳報狀及3份委任狀,已交由該案之承辦檢察官依法處理。後續本署仍將積極偵辦,貫徹我國司法管轄權。

另本署偵辦本案,前已三度經由法務部透過陸委會向港府提出取證及人犯遣送之司法互助請求,惟均不獲港府置理,基於本案事實調查之所需,本署仍藉此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我方已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協助將犯嫌早日繩之於法,具體實現本件個案之司法正義,並慰被害人及其家屬。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