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仕傑直白翻譯《台北法案》:跟台灣好的,美國也該考慮跟他們好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張乃文/綜合報導

美國總統川普已簽署《台北法案》,也代表華府對於台灣加強與其他國家關係的支持。對此,前外交官劉仕傑26日在臉書發文解釋《台北法案》的外交意涵,「跟台灣好的國家,美國應該考慮也跟他們好」。

劉仕傑先是解釋如果世界衛生大會(WHA)如期在5月召開,美方會有什麼具體措施?他說,《台北法案》裡提到,那些不需要以國家會員為前提的國際組織,美國應該要鼓吹台灣成為會員。至於其他合適的國際組織,在美國也有參與的前提下,美國應該要鼓吹台灣成為觀察員。

劉仕傑指出,「這裡有個tricky的陷阱:appropriate」。他相信,台灣參與WHO絕對是appropriate。另外,他也提到,台灣目前邦交國是15個,但在《台北法案》通過後,美國等對台灣邦交國的數字有無形的道德壓力。他說明,在《台北法案》中明訂的條文,翻的直白其實就是,1.美國應該支持台灣在印太地區及全世界的外交關係。2.跟台灣好的國家,美國應該考慮也跟他們好。3.跟台灣不好的國家,美國應該考慮不跟他們好。

劉仕傑說,也就是《台北法案》成真後,中共每搶一個台灣邦交國,就可能違反美國國內法,美方行政部門也必須跟國會部門報告,美方做了什麼以及需要做什麼來預防類似狀況發生。「換句話說,日後中共要搶台灣邦交國,必須更加謹慎」,不是說不會發生,「而是美國已經正式將台灣的邦交國狀態,納入美國國內法」,而這代表著極高的法律拘束力。

既是如此,美國的一中政策內容是否改變?劉仕傑認為,在過去,美國的「一中政策」不等於中國的「一中原則」。美國的「一中政策」,多年來就是三個公報(上海公報、建交公報與817公報)以及1979年「台灣關係法」,後來又加上1982年雷根總統的「六項保證」,但這其中,只有「台灣關係法」是美國國內法。

劉仕傑直指,現在《台北法案》通過後,顯然對美國的「一中政策」實質內容有了顯著的改變,我們可以觀察的是,美方往後談到一中政策時,會不會開始變成「三個公報 + 台灣關係法+六項保證+台旅法+台北法」?無論美方有無改變對一中政策的官方說法,「但美國的一中政策,已經非常明顯地越來越向台灣傾斜」。

▲▼劉仕傑解釋《台北法案》的外交意涵。(圖/翻攝自劉仕傑臉書)

▲劉仕傑解釋《台北法案》的外交意涵。(圖/翻攝自劉仕傑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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