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見正妹...噁男「前後搓體液」噴她窄裙!辯:像前女友忍不住

▲邱男搭乘機捷至桃園機場第二航廈犯下手淫後以精液塗抹在被害女子衣物。(圖/航警局提供)

▲邱男搭乘機捷至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公然打手槍後以精液塗抹在被害女子衣物。(圖/航警局提供)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56歲的邱姓男子日前在機場隨機找身材好又貌美的女子,並尾隨目標,接著把手伸到褲子裡面,公然打手槍,之後還把精液潑到對方裙子上。法官審酌後認為,由於邱男已經有多次公然猥褻前科,造成許多被害人驚嚇,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

這名邱姓男子在去年8月到桃園機場犯案,當天下午2點多,他在第2航廈出境大廳12、13號櫃台前,公然把左手伸進長褲內撫摸生殖器打手槍,射精之後便把精液灑到前面一名20歲女子的窄裙上。後方民眾發現邱男行為詭異,又驚覺女子的裙子上沾到不明液體,才揭發邱男的罪行。

邱男接受偵訊時坦承,的確有射精到對方裙子上,因為對方「長得像他前女友」,但是他並沒有動手撫摸女子身體,女子也表示並沒有被摸到,是朋友告知之後才發現裙子被噴精。之後,檢方認為邱男並未構成性騷擾,但是在公共場合打手槍,已經有明確的猥褻行為,將其以公然猥褻罪嫌起訴。

事實上,邱過去已經有多項公然猥褻的前科,曾經被判處拘役50天、有期徒刑2個月、4個月等。前年8月,他曾經在市場偷摸女生屁股,接著依樣公然打手槍,設在對方的裙子上,後來雙方達成和解才撤告。

法院審酌認為,邱男不知悔悟,又再度於機場內打手槍,噴精到別的女子裙上,為逞一己之私慾而危害善良風俗,造成被害人飽受驚嚇,心中留存難以抹滅陰影,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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