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甜美女醫和醫師偷情4次被判4月 又因簡訊挨告

▲▼美女醫施靖娟因涉相姦案遭判刑。(圖/翻攝耳鼻喉科醫師Emi 臉書)

▲美女醫因涉相姦案遭判刑。(圖/翻攝耳鼻喉科醫師Emi 臉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外型甜美、曾上過不少談話性節目的28歲耳鼻喉科女醫施靖娟,因涉與整形名醫顏正安譜出不倫戀,2018年5月遭台北地院依犯相姦罪,共4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但顏妻認為,當時人在上海工作的施女,多次傳訊息給丈夫,要他去上海看房,因此控告涉犯和誘未遂罪。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事證不足,予以不起訴。

判決書提到,施女明知顏男是有配偶之人,竟於2017年4月底起至同年6月底止,接續在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新北市發生4次性關係;法官認為施女不尊重婚姻而為相姦行為,妨害顏妻婚姻、家庭生活,但犯後終能坦承犯行,雖有和解之意,並具體提出和解金額,但因未能獲得對方諒解,最終未能達成和解,審酌她研究所畢業、月收入約人民幣3500元生活狀況、犯罪動機、手段、所生危害等一切情狀,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

至於顏男部分,因為妻子在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告,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不過,據《蘋果日報》報導,顏妻另認為施女在與丈夫交往期間,雖然人在上海工作,卻多次傳簡訊給丈夫,表示有小孩,並要他去上海看房子等言語,認為是涉犯「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未遂罪」,因此再提出告訴。

案經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這些簡訊應該只是2人討論在上海置產的問題,罪嫌不足,處分2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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