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3萬遭逼口愛…她怒咬住!男友硬上認錯:對方說不要就是不要

▲女性,憂鬱,沮喪,難過,霸凌,性侵(圖/記者周宸亘攝)

▲小花遭何男兩度硬上,氣得驗傷提告性侵,事後和對方達成和解。(圖/示意照/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何姓男子強逼女友小花(化名)口交,下體遭狠咬後又二度霸王硬上弓,造成對方下體流血。何挨告後認錯,「不論是不是男女朋友或夫妻關係,對方說不要就是不要」,獲減刑輕判1年8月徒刑、緩刑5年。

判決指出,何男(43歲)在交往期間時常金援女友,他2017年10月跟對方索討3萬元,遭以沒錢為由打槍,沒想到他突然一時「性」起,不管對方以身體不適拒絕,竟還抓住她的脖子、強脫衣褲逼口愛。

小花當場狠咬何男的下體反擊,結果遭到拳打腳踢,被硬上兩次,導致下體流血,她事後到醫院驗傷怒告性侵。何男出庭時向法官認罪,「現在已經知道不論是不是男女朋友,或是夫妻關係,對方說不要就是不要,我知道錯了!」

新北地院法官考量何男事後獲小花原諒,且與對方達成和解,依《刑法》第59條「犯罪的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輕判1年8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及接受10小時的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