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良感冒液」19種藥改標照賣5年 老闆5千萬換緩起訴

【新顯圖】感冒液也有假!「天良諾克」即期品遭竄改 封存逾16萬罐。(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遭改標重賣,引發社會譁然。(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天良生物科技公司今年5月間爆出涉嫌竄改即期、過期「天良諾克感冒液」批號及有效期限,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為時任天良公司總經理紀敏忠指示員工將19種偽藥改標,不法獲利1180萬7105元,10名被告涉犯藥事法、商業會計法等罪,但審酌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且願捐錢給犯保協會及藥害救濟基金會,因此處分緩起訴2年,其中紀敏忠須向公庫支付5千萬元款項。

檢方偵查,68歲紀敏忠自2012年開始涉嫌指示儲運部蘇姓主任負責轉達、執行指令,並由包裝部員工將公司大樓3樓「待處理倉」中,庫存的「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天良鹿茸強精髓膠囊」、「鐵獅消痣通便丸」、「天良補腎鎖精丸」等19種逾期藥品、即期品、瑕疵品,陸續移到未領有藥品製造業許可執照的5樓及8樓,再竄改批號、效期、改包裝。

紀敏忠再指示薛姓會計人員將該藥品調撥至「正常品倉」對外販售,天良公司5年來不法獲益共1180萬7105元;另外,事情爆發後,40歲兒子紀元章擔心父親年紀大,為了讓其免於訴訟之勞累,竟在士林地檢署調查期間,頂替父親犯行,事後仍被識破。

檢方認為,被告紀敏忠等10名被告分別涉犯製造偽藥罪、以不正方法使會計事項發生不實結果罪及頂替罪,但審酌被告皆為初犯,且偵查期間接坦承犯行,犯罪所得也已全部繳回,並表示願意捐贈相當金額給犯保協會及藥害救濟基金會,足認有彌補對社會造成損害之誠意,再加上並無其他消費者表示有出現身體不適之症狀,因此處分緩刑2年,其中紀敏忠須支付公庫5千萬,紀元章支付10萬元,其餘被告則為5萬至10萬。

感冒液也有假!「天良諾克」即期品遭竄改 封存逾16萬罐。(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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