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道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祭重罰 9至10月暴增3826件

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為有效解決高速公路交流道口因車輛未依序排隊,逼車插入連貫車陣中造成的回堵,交通部修法自今年9月1日起提高「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罰則為3000至6000元,但據高速公路警察局統計今年9至10月取締的「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共計6317件,較同年7至8月2491件還增加了3826件。

國道高速公路交流道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從9月起提高罰則,遭開罰單數竟較7、8月分暴增3826件。(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目前國道高速公路局於中和、五股、大雅、鼎金系統等交流道設置高解析度攝影機,作為取締違規插隊或跨越槽化線、禁止變換車道線的使用,公路警察局也運用科技設備加強執法,以達成改善行車秩序及降低交通事故目的,經統計105年1至10月逕行舉發的違規件數8033件。

交通部自105年9月1日起,將違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的處罰金額提高為3000至6000元,以遏止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的危險行為。今(105)年9至10月取締「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總計有6317件,較同年7至8月2491件共增加3826件。

國道公路警察局特別呼籲駕駛人,在行經交流道入出口時應遵守行車秩序,依序排隊上下交流道,切勿違規插隊或任意變換車道,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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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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