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妹LINE「內射是哪招」 渣男回「就一點點」露餡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吳姓男子(19歲)去年約未成年女網友見面,竟開車載對方到北市古亭國中地下停車場性侵,但他辯稱是女方主動靠過來親親抱抱,他有點興奮「射在自己內褲上」,台北地院法官不採信其說詞,判他2年徒刑。

判決指出,吳男犯案時18歲,即將從高職畢業。去年3月間他透過臉書結識就讀國中的被害人,發現2人是學長學妹關係。同月某日晚間,在開車載少女返家途中,開進古亭國中地下停車場後就開始毛手毛腳,包括強吻、抓少女的手摸自己下體,並要求被害人幫他打手槍,接著解開女方制服扣子、拉下褲子性侵。

少女遭侵犯後,到家馬上用LINE跟男友說她「被那個」(指性侵),導致男友跟她分手;另外,當時她沒有驗傷、所穿著的衣褲也沒有保存,當晚曾傳訊給吳男說「內射是哪招」。由於被害人父母離異,擔心遭性侵後如果懷孕,可能會被祖父母趕出家門,後來偷偷驗孕被祖母發現,整件事情才曝光。

不過,吳男辯稱當天少女想聊天,他只有停在路邊,2人未發生性行為,並稱他開豐田WISH,車內狹小,無法在副駕駛座嘿咻,是對方主動靠過來親親抱抱,他有點興奮,「所以流出一些精液,就射在自己內褲上。」

至於他在LINE上說「沒射出來」、「就一點點」,是因為當天第一次與對方見面就親親抱抱,他覺得不好意思,並非針對少女所傳「所以呢就不會懷孕了」這句話回答。

由於吳男不斷強調少女交往複雜、他是被陷害等語,法官認為他毫無悔改、歉究之心、法治觀念薄弱、極度欠缺對女性身體自主權之尊重及正確認知,因此判他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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