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學妹吃藥熟睡起色心!男大生性侵一半踩煞車 賠50萬免囚

▲桃園市吳姓男子分別在前年5月與去年9月間,邀約某女子在酒吧喝酒,趁其酒醉意識不清後載至摩鐵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台中男大生性侵熟睡學妹途中喊卡,仍得賠50萬給對方。(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女大生深夜前往宋姓學長住處聊天,因為失眠關係,吃下了學長給的安眠藥便入睡,隔天早上宋男竟趁著她處在半睡半醒,神智模糊的狀態下,趁機性侵,雖然過程中宋男良知被喚醒,即時停止,仍依乘機性交罪判刑2年,不過因宋男願意賠償50萬元,家屬也同意和解,宣告緩刑5年,期間須參加法治教育3場次。

判決指出,去年7月16日晚上,學妹前往宋男的租屋處聊天,過程中學妹表示自己因為失眠問題困擾多時,宋男便拿出安眠藥給學妹服用,等到學妹入睡後,宋男也在她身邊睡著。

隔日上午10時許,宋男醒來後,看見學妹處在半睡半醒、神智模糊的狀態,竟伸出狼爪,將生殖器插入學妹下體性侵。進行到一半時,宋男突然發現自己不該做出這種下流行為,旋即停止,學妹仍到警局提出告訴。

法官考量,案發時宋男年僅19歲,為大學在學生,年輕識淺、思慮不周,且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均已坦承犯行,並當庭與學妹以50萬元達成和解,堪認宋男已盡力彌補告訴人之損害,學妹也同意給予緩刑的機會,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宋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且須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3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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