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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師傅做夠做到10大點,實習就不用給薪水

▲呂秋遠針對實習是否給薪列出10點。(圖/記者陳明仁攝)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暑假是許多學生的實習季,對於該不該支付薪水給他們,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說,「花時間教,沒收學費就不錯了。」引發外界討論,對此律師呂秋遠11日在臉書發文提到,「古代對學徒雖沒給錢,但是供餐、供宿、供技術、供保障、供未來。我是贊成實習不用給任何薪水的,但師傅必須要有自覺。」以下是他所列的10大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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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待他,就像對待自己的兒子或女兒一樣:兒子女兒本來就是給零用錢而已,誰聽過發薪水?所以不發薪水是應該的。不過,請把他(她)當作自己的兒子或女兒一樣對待,也就是說,如果你不希望你的兒女做的事情,請不要叫他(她)去做。

2. 供餐供宿:基本上,師徒關係要緊密,除了上廁所與洗澡外,就是二十四小時最好都黏在一起。而且,不能師傅海味山珍學徒只能吃噴,要與師娘與師妹一起吃飯。食既同桌、寢則同床,晚上最好就睡在師傅的隔壁房間,同床更好,才能顯示師徒情誼。

3. 包辦一切必要開銷:他的健保、車資、交女友的錢,麻煩都幫他處理。既然沒有給薪水,就全包辦了吧!

4. 必須傾囊相授,最多只能留一手:師傅要把看家本領都傳授,不能隨便敷衍,不過,如果考量到不知道這個人究竟是林平之還是令狐沖,要保守一點留一手也無妨。

5. 實習只能有一定年限:如果實習已經有一點成就,就應該放手讓人家走,去學習更好的技術,而不是一直把人家當作免錢的勞動力使用。

6. 必須有順序的栽培:實習生必須栽培,但是他們不是免費奴隸。他們是來學習什麼,我們就應該讓他們在這個領域裡學習。「師傅要適度的規畫課程,而不是把人家當免費的奴工,還說要訓練人家的抗壓性。

7. 公司的未來,必須交給這個人:如果我們不給人家薪水,那就是把他們當作自己家人了,既然是自己家人,以後公司當然要交給他們。

8. 犯錯只能家法伺候:如果實習生做錯事,讓客戶抱怨,當然只能家法伺候,不能把學徒推出去面對現實。「對外人要團結,自己人回家再慢慢算帳。

9. 身教重於言教:師傅不能只是教導技術,還要把言行風範傳給弟子。所以身為學徒,要努力學習師傅在對待客戶與同業的態度。

10. 請把自己的兒子或女兒許配給這位學徒:小師妹當然都要跟大師兄在一起。既然師傅都把技術傳授給徒弟了,乾脆就連兒女一起傳授,也是件好事。

最後呂秋遠提到,如果師傅能做到這10點,當然可以不用給薪水,否則不要把實習生當成賤民使喚剝削,連工資都不想出的老闆,也很難會把技術交出來,「氣的人,不會只有在錢上面吝嗇的。他們的人生,不論多富有,實際上都是窮困的。

★本文由呂秋遠授權同意全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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