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一審有罪就下台 檢察總長黃世銘宣布請辭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洩密與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案,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後,台北地院21日依違反通保法等罪,判處黃世銘1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黃世銘下午也隨即發表聲明,表示將履行承諾辭職下台。

黃世銘過去曾說,除非被監察院彈劾成功,或是案件一審有罪才願意主動下台,如今台北地院判處1年2個月的徒刑,黃世明下午發出聲明(下圖/翻攝聲明)表示,將履行承諾辭職。

黃世銘聲明全文如下:

很遺憾,今天台北地院仍然做出對我不利的判決,令我悲憤莫名,我不是作奸犯科,也不是貪贓枉法,我是依法執行公務並本於我法律人的良知及法律確信而為所當為。無奈,這6個多月來讓我飽受擔任司法官38年來最大的折磨與羞辱。我之所以堅持至今,就是要告訴國人,揭弊是一條艱辛但是必須走的路。今天,我宣布辭卸檢察總長職務,只是履行我的承諾,並基於檢察一體概括承受所有外界之指責與非難,絕非認同台北地院的判決,我唯一深感愧疚的是對不起高齡父母、家人、跟我一起辛勞打拼的同仁及許多默默支持我,希望我堅持走下去的民眾。

這段日子,我常思索這件司法關說案之所以會演變成「關說者輕縱、揭弊者重懲」這個境地,關鍵在於整個社會對「司法關說」的姑息與縱容,這也間接印證了現今社會上「司法關說」的傳聞之所以會時有所聞的原因所在。事實上,司法如遇權貴就低頭,碰到關說就妥協,不但會使司法公信崩盤,連帶也會使社會變成不公不義。這也是為什麼我在民國99年3月8日立法院審查檢察總長資格時向立法院提出一份書面報告,誓言要全力抗拒任何政治力干預司法之原因。

如今,這項對人民的承諾我做到了。所以,假如時間可以倒轉,我依然不後悔所做的一切,因為揭發不法,伸張正義,捍衛司法獨立,提昇司法威信,不但是檢察總長份內之職責,也是我身為司法官畢生之使命。我始終堅信美國著名的民權運動領袖金恩博士所說「前路漫漫,但終究歸於正義」,因為,歷史是見證最後的行為而非眼前的一切。

最後,衷心期盼台灣的司法經過這次重大關說司法事件後,能永遠不再有關說,澈底坐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早日實現公平司法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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