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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

湯文章/馬英九洩密案更審無罪判決看審判獨立

馬英九洩密案中,高院更一審判決容有不少瑕疵,但或許出於不能再上訴,法官膽敢跳脫舊束縛,勇於表達自己的意見,這才是審判獨立的真諦,畢竟審判獨立不只是不受外界干涉,更重要的是裁判者能夠抗拒內心的誘惑!

馬英九洩密案無罪!北檢2000字痛批高院「草率」:司法監聽淪政治工具

高院12日上午更審判決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無罪,當初起訴馬的台北地檢署下午發表措辭強硬的新聞稿,痛批高院更審認定與其他相關案件完全不同,「殊嫌草率」,判決結果「已戕害個人隱私、造成監控全民之寒蟬效應,進而侵蝕民主法治憲政基」,北檢將把本案相關文件彙編成冊,「公諸於世,接受人民及歷史最嚴厲的檢驗」。

吳景欽/馬英九洩密案無罪凸顯的司法問題

馬王政爭因馬英九洩密案更一審的無罪判決而畫下句點。就像其他案件般,因未落實集中審理原則,就陷入審理漫長的窠臼。更糟的是,這類受矚目且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的案件,若出現第一、二審判決的有罪、無罪極大差異,很難讓民眾相信司法的公正。

【法治時報專訪王令麟 3】被仇富心態鎖定 企業家成檢方標靶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接受《法治時報》專訪,提到他早在14年前,就被時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的黃世銘鎖定,讓他變成「敢大膽辦大案」的司法官「得分鑰匙」,或是他們辦案的重要「業績(績效)」,開啟王令麟的「官司宿命」!

董介白/偵查「大公開」 司法大嘴巴斲傷人權保障

一篇標題為〈偵查不公開將更嚴格 法界:恐助長私刑〉的報導,指出新版的《偵查不公開辦法》修正恐助長私刑,其實偵查不公開跟私刑兩者間毫不相干,偵查不公開的修正重點在於保障人權,避免未審先判斲傷你我的司法人權。

馬英九洩密案外案 黃世銘、林有振挨告作偽證不起訴

立委柯建銘自訴提告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一審、二審馬英九皆無罪,不過柯建銘認為,包括前檢查總長黃世銘、馬英九的前秘書林有振供詞不符,提告偽證罪。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拚清白!遭黃世銘監聽還指關說 林秀濤找上陳師孟開查

發生在2013年的「9月政爭」至今餘波盪漾,當事人之一、被監聽還遭指涉入關說的前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選在今年向監委陳師孟陳情,期待陳師孟還她清白。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1日做出決議,確認本陳情案與前案有別,並非一案兩查,陳師孟開查,還邀請監委楊芳玲共同調查,並強調必要時並將追究相關責任。

柯建銘律師:馬英九罪有應得,法官判太輕了一點

前總統馬英九遭控教唆洩密案,高等法院逆轉判馬有罪,柯建銘委任律師曾勁元15日受訪時表示「罪有應得」,並認為馬涉案情節重大,「法官判太輕了一點。」

馬英九改判4個月!二審案情大逆轉 網酸:法院誰開的很清楚了

前總統馬英九遭控教唆洩密案一審無罪,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院15日上午10點宣判英九犯下刑法的「教唆洩密罪」、以及《通保法》中的「公務員無故洩漏資料罪」,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宣判結果大逆轉,讓網直酸「法院誰開的,很清楚了」、「呆丸(台灣)沒救了...」。

林憲同/馬英九洩密案 沒有院際調解哪來阻卻犯罪

馬英九洩密案二審將於5月15日宣判,一審法官認為馬英九是在行使憲法第44條院際調解權而阻卻成立犯罪,但司法關說是一種個人犯罪行為,它並不能做為憲法第44條總統院際調解權的調解標的。除了鍘王引發馬王政爭外,有進行哪件院際調解行為?

電話遭監聽柯建銘向黃世銘求償 二審獲賠32萬5千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中,黃指稱前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接受前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針對立委柯建銘的案件不提出上訴,讓柯建銘無罪確定。黃世銘之後被以洩密罪判刑1年3個月定讞。至於柯建銘則向黃世銘求償,一審柯獲賠62萬元,案經上訴,二審高院7日改判賠32萬5千。可上訴。

馬英九無罪 柯建銘律師:有人做偽證!不排除聲請再審

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案,高等法院判決無罪定讞。柯建銘與馬英九皆未到庭聽判,不過柯建銘的委任律師陳一銘,全案在偵查期間,所有人都說電話是馬英九打給前檢查總長黃世銘的,有人做偽證,不排除聲請再審。

馬英九洩密案 11日上午10點二審宣判..不得上訴將定讞

前總統馬英九涉違反通保法洩密案,針對立委柯建銘自訴洩密、教唆洩密及加重誹謗等部分,高等法院二審在上午10點將作出宣判。此次宣判結果,因所涉及的罪名,將不得上訴三審,也是就是說判決即定讞。馬英九是否能獲得如一審的無罪判決,備受關注。

我沒犯罪VS.破壞憲政 馬英九洩密案二審10/11宣判

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案,馬4日重申沒有犯罪,應維持無罪判決,柯則強調,馬破壞司法體制、造成憲政崩盤,請求法官從重量刑。高院合議庭諭知10月11日上午11時宣判。

馬英九洩密案高院開庭 柯建銘:有信心逆轉勝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案,台灣高等法院4日上午再度開庭,馬英九照例只對媒體點頭示意,柯建銘則希望法官可以公平判決,他有信心逆轉勝。

湯文章/馬英九為什麼無罪?

馬英九洩密案判決中,8月31日洩密部分,認為馬英九是行使憲法第44條總統的「權限爭議處理權」而阻卻違法,9月4日教唆洩密部分,認為沒有證據證明馬英九有教唆意思,因此判決無罪。本案爭執重點在於,馬英九有無權利使用黃世銘所告知的秘密?

引用「沒有法律就沒有自由」 馬英九無罪!北檢將上訴

台北地檢署針對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教唆洩密等罪嫌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25日判決馬英九無罪。對此北檢召開記者會,並引用英國哲學家洛克在《政府論》中名言「哪裡沒有法律,哪裡就沒有自由。」強調這樣的結果不但造成權力分立、司法獨立及人權保障等,憲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更嚴重影響憲政秩序,將提起上訴。

董介白/總統享院際爭議處理權 成馬英九免罪金牌

馬英九遭涉嫌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認為總統具院際爭議調解權得以阻卻違法判他無罪。雖受惠釋字第752號解釋,未來二審若逆轉改判有罪,馬英九已可立不敗之地,但總統專屬的院際爭議處理權,仍有待二審檢驗。

馬洩密案無罪:有洩密事實但有阻卻違法事由

馬英九被控洩密案,台北地院今天判決馬英九無罪,法官在判決理由中指出,依憲法第44條,總統遇院與院之間的重大爭議,可以召集會議協商解決,因此馬英九行使爭議調解權而「阻卻違法」,刑法上不罰。

即/無罪!馬英九欣慰:盼未來卸任總統不必面對各種糾纏

台北地檢署指控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教唆洩密案,25日下午4時宣判,馬英九依法行使「總統行政特權」,因此或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對此,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轉述表示,「感謝台北地院的判決結果,馬前總統對此結果也非常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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