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國會大亂鬥「在吵什麼?」改革法案內容、爭議一次看

記者閔文昱/整理報導 

立法院17日處理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所提之國會改革案,藍、白揚言熬夜也要三讀,綠營則喊話會杯葛到底,朝野黨團為爭取主導權爆發多次衝突。對此,《ETtoday新聞雲》整理相關法案內容,以及各黨爭議焦點,讓讀者一次看懂。

國會改革法案內容:

立法院17日審議國會改革法案,包含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等四大改革案件。這些案件分別涉及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罪、聽證權、調查權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修對違反藐視國會及聽證權的刑責;「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文修正草案」,將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改為記名投票;以及邀請新任行政院長施政方針報告前,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規定,邀請賴清德總統至立法院就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

▲▼立法院院會,朝野激烈衝突。(圖/記者李毓康攝)

▲立法院院會,朝野爆發激烈衝突。(圖/記者李毓康攝)

各黨攻防4大爭議: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刑法修正爭議

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時,綠營對於未進行實質審查而提出40次散會動議,然而均未成功。審查結果,全數條文保留,需交由黨團進行協商。另外,藍營在審查民進黨團的國會改革法案時,要求開1場專題報告、3場公聽會,並5度利用人數優勢,表決通過散會動議,使綠營版本無法出委員會。

藐視國會罪修正爭議

國民黨團提出修改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如有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主張,國會改革應從自身的自律做起,否則無法為社會接受;如果國民黨要強行推動藐視國會罪,應同時檢視、檢討現行國會議員過當利用職權,藐視官員的不對等現象。

▲▼吳思瑤 聯訪。(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委增加調查聽證權

國民黨團提出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各委員會、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將得以舉行聽證會。此外,立法院得經委員會決議設調查專案小組,對相關議案或與立委職權相關的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對於違反相關規定的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得經立法院會的決議,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然而,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認為,國民黨提出的立法院聽證虛偽陳述,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已經明顯違憲。

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

國民黨團提出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將總統每年進行國情報告並即問即答納入法定程序。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總統國情報告後要即問即答,這是違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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