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審確定!精密一期訴訟台中市政府贏了 台開公司要還21億

▲三審定讞!精密一期訴訟案台開公司要還中市府21億多元。(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三審定讞!精密一期訴訟案台開公司要還中市府21億多元。(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於在1998年時與台開(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委託辦理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期開發案,但開發期間台開違約,擅自轉出結餘款17億1000多萬元,全案8日三審確定,中市府勝訴,台開除了要吐回17億多元外,還要支付利息金額約4億餘元,利息本金合計超過21億元。

台中市經發局表示,市府將依據確定的終局判決,持續強制執行台開公司資產,並向國稅局等相關單位持續查核財產清冊進行扣押拍賣,另針對台開公司已辦理信託等形式財產部分,將再與律師研議後續執行方式。

經發局表示,依據2審判決結果,台開公司須返還市府17億1237萬4807元,且須給付市府自108年8月31日起至判決確定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的利息,利息金額約4億餘元,本息金額合計逾21億元,市府所提訴求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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