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命案時間表曝!爸崩潰「哭求員工說謊」 替17歲兒頂罪遭收押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李姓男子5日預藏開山刀,赴裝潢行找陳姓前老闆談判,雙方爆發衝突,陳請張姓員工將女友帶離現場,張卻拿煙灰缸砸向李頭部,陳男17歲兒子見狀持摺疊刀朝李刺殺數刀,陳頂替兒子殺人罪,因目擊證人良心不安吐實,案情大逆轉。陳被依頂替罪收押禁見,陳兒裁定收容,張姓員工則依重傷未遂罪遭聲押。

據了解,42歲李男數年前跟45歲陳姓老闆一起做工程,2人感情深厚,可說是麻吉兼工作好夥伴,但雙方疑因6000元工程款相互猜忌,便約本月5日在陳男淡水辦公室泡茶聊天,陳男女友、陳男17歲兒子,以及張姓等3名員工也均在場。

▼陳姓老闆與李姓前員工約在辦公室談判,李男卻魂斷刀下。(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淡水警方案發現場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不過,當時李男才坐下短短10多分鐘,雙方便一言不合爆發口角,李男從袋子掏出開山刀揮舞,現場一片混亂,陳男擔心女友遭波及,立刻叫張姓員工綽號「蟲蟲」將女友帶出辦公室,但張疑被擋路,竟拿煙灰缸砸向李頭部,陳姓少年見狀趁勢拿出摺疊刀朝李猛刺。

由於事情發生得太快,陳男見渾身血的李男倒地嚇壞,蹲下抱著他,更心急的要員工趕緊拿毛巾過來擦,同時還不斷喊叫李男名字「要他保持清醒別睡著」,救護人員到場後,火速將人送往醫院,然而李男仍因傷勢過重身亡。

警方到命案現場,發現地板有大量血跡,陳男立刻向警自首說「人是我殺的」,站一旁的兒子則一臉不在乎,假意配合調查。警詢時,壯碩的陳男痛哭失聲,強調自己相當懊悔、太衝動殺了人,6日晚間被依殺人罪移送士林地檢署。

▲▼  淡水殺員工陳姓老闆   。(圖/記者黃宥寧攝)

▲裝潢行陳姓老闆不捨兒子刺殺李姓前員工竟頂替殺人罪。(圖/記者黃宥寧攝)

不過,檢方漏夜偵訊,發現諸多疑點,直到一名員工因良心不安,才吐實兇手其實是老闆兒子,全案發生了戲劇性轉變。隨後,檢方突破陳男心防,陳才聲淚俱下承認是不捨17歲兒子要背殺人罪,所以決定頂替。7日凌晨4時許,被依頂替罪聲押。

法院7日上午開羈押庭,認定陳男涉頂替罪嫌疑重大,甚至要求沈姓員工作不實證述,而且陳男應訊時,行兇的嫌犯尚未接受偵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但考量陳男在羈押庭應訊時已坦承犯行並供出實情,審酌其行為是出於維護子女的動機,惡性和情節不算重大,參酌檢方意見後認尚無羈押必要,因此諭令5萬元交保,並不得接觸沈姓證人,但直至下午5時,陳男籌措不出保金,法官裁定收押禁見。

▲▼  蟲蟲          。(圖/記者黃宥寧攝)

▲身材與父親一樣壯碩的17歲陳姓少年,傍晚移送士林地院少年法庭,法官裁定收容。(圖/記者黃宥寧攝)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12歲以上未滿18歲少年」若涉刑案,會先跳過移送檢察官偵查程序。7日傍晚,17歲陳姓少年由警方移送士林地院少年法庭調查,因晚間沒少年法官,故由刑庭值班法官訊問,訊後認少年非行重大,持刀殺人,手段兇殘,事後由其父親幫忙頂罪,難認有反省悔過之意,依其非行情節與犯後態度,責付顯不適當,應予收容。

至於持煙灰缸砸死者的張姓員工,也被依殺人罪移送,複訊後,根據其說法、相關事證等,初步無法認定他與少年有犯意聯絡,故依重傷害未遂罪向法院聲押獲准。

由於家屬對於李男死因有疑慮,恐是遭多人傷害殞命,明(8日)檢警將會同法醫安排解剖相驗,釐清確切死因,儘速偵辦,還原事實真相,給家屬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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