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遛狗被襲胸…2年後又被他亂摸 單車狼摸6女辯:控制不住右手

▲抓胸,襲胸,揉奶,性騷擾,猥褻,變態示意圖。(圖/記者蔡紹堅攝)

▲高雄一名42歲的湯姓男子經常在深夜騎腳踏車對女路人襲胸。(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42歲的無業湯姓男子經常在深夜騎腳踏車,在獅湖國小附近遊蕩尋找落單正妹,不到3個月就下手襲胸6名女子,被警察逮捕後,湯還辯稱「看到漂亮的就想摸下去」、「控制不住右手」。高雄地院審理,依6個性騷擾罪,合併判處湯6月徒刑,檢方再上訴被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湯男從去年8月19日起至11月5日為止,經常在深夜騎著腳踏車在高雄三民區獅湖國小附近等處閒晃,只要看到漂亮女子就伸狼爪襲胸,再火速騎腳踏逃離現場,共有6名女子受害。經受害者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逮捕湯男。湯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辯稱「看到漂亮的就想摸下去」、「控制不住右手」,警方訊後依性騷擾防治法移請偵辦。

一審法官審理認為,湯男趁6名女子不備、無法抗拒時襲胸,已對她們身心造成傷害,審酌湯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犯6個性騷擾罪各量處2月徒刑,合併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

檢方又上訴,指出湯男多次襲胸,最後因罪證確鑿而認罪,並不能因此就輕判,且其中一名被害者2年前出門溜狗,就曾遭湯姓男襲胸,導致她只要晚上外出就會下意識回頭張望,結果還是又遭湯男襲擊,認為一審判太輕。

二審法官指出,原量刑已經過詳細審酌,並無過輕或過重。至於這名被害人於案發前2年曾遭湯男襲胸部分,因檢察官未提出相關事證參考,無法拿來審酌量刑,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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