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街上要女高中生LINE!不滿被拉黑...秘境園區巧遇竟襲胸強抱

▲行動支付,電子支付,電支,悠遊付,街口,LINE Pay Money。(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北市內湖區吳姓男子在街上見到17歲少女上前要LINE,少女返家後封鎖,豈料吳男在公園遇到少女竟環抱強制猥褻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區吳姓人夫大街上搭訕17歲女高中生並要LINE,少女因年齡、體型差距等較弱勢只好答應隨即封鎖,吳不滿被封鎖無法聯絡,幾天後再度巧遇少女,上前不斷攀談近3小時,最後竟襲胸、環抱少女,導致少女掙脫時不慎受傷。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緩刑3年。

去年7月21日下午6時許38歲吳男在內湖區街上,與可愛17歲少女安安(化名)擦肩而過並要LINE,小安迫於性別、年齡及體型差距甚大,只好講出ID讓對方加好友,她返家後立刻封鎖對方。

吳男被封鎖後不死心,在同月28日下午6時許在知名內湖大溝溪公園附近再度與小安相遇,且明知小安表示不想與其攀談,仍不斷要求聊天,小安迫於無奈又擔心生命安危,只好聊到晚上9時許。

雙方步出公園時,吳男竟趁人不備以雙手、臉部等身體部位,強行環抱小安並貼近臉部及胸部,小安當場嚇得花容失色不斷掙扎,在逃開狼爪拉扯時,小安右上臂更不慎有挫傷。

小安跑回家後立刻向家人告知此事,她的父親則立刻帶著她到派出所報案處理。

偵查時,吳男坦承知道小安是未成年,又抱怨因為加入LINE好友傳送訊息,小安卻不回應,因此再度巧遇時才上前聊天。檢方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小安指訴等,依強制猥褻、傷害罪將吳男提起公訴。

法官審酌吳男坦承犯行,且明知小安年僅17歲,卻利用小安獨自一人在住處附近活動空檔,對她為強制猥褻行為,造成內心感到恐懼,考量雙方達成和解,並以給付賠償獲得原諒,小安與父親也願放棄對吳男的刑事訴追等,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8月徒刑、緩刑3年,判決確定1年內,受理地檢署舉辦的法治教育3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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