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當兵!台中男花3萬買「愛滋證明」 獲免役5個月後大反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總統蔡英文拍板義務役役期恢復為1年,掀起各界熱議。而台中劉姓男子因為不想服兵役,花了3萬元購買「愛滋證明」,成功被判定為免役,躲掉4個月的兵役,結果卻在後續追蹤病情時,經醫院抽血戳破謊言,被台中地院法官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還要乖乖服完兵役。

▲▼史上最硬教召實施打靶訓練,國軍新制教召,,當兵,阿兵哥,役男,志願役,服兵役,募兵制,徵兵制,教召,T65K2步槍,南勢埔靶場。(圖/記者李毓康攝)

▲劉男花3萬元躲避服兵役。(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劉男明知自己已達到役齡,竟以3萬元為代價,委託不明人士在2018年7月21日前往新北市泰山區衛生所,辦理愛滋感染之全國醫療服務卡申請,衛生所人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將劉男當成真的罹患愛滋病,並於同年12月12日核發全國醫療服務證明卡。

劉男拿到證明卡之後,隨即在2019年1月2日向台中市龍井區公所辦理役男變更體位複檢申請,前往醫院複檢時,他拿出全國醫療服務證明卡,成功騙過兵役體檢醫師、兵役檢驗科科長、專員等人,並在2021年1月第213次役男體位審查會審核中獲判為免役體位。

劉男雖然躲過4個月的役期,但他在2021年6月15日收到台中市政府民政局通知,前往醫院抽血追蹤病情,卻被發現呈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陰性反應,也就是說,他根本沒有感染愛滋,這起事件才被揭穿。

劉男到案後坦承不諱,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4款役齡男子以不法方式變更體位避免徵兵處理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另外,他先前躲過的役期仍要照實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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