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期間忍不住偷騎車外出 違規被抓包!內湖女下場曝

▲▼口罩,外科口罩。(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北市內湖區簡姓女子確診,卻騎車外出,因交通違規遭員警開單告發,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困振興特別條例案予以緩起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誇張!北市內湖區簡姓女子COVID-19確診,卻在隔離期間偷騎車外出,於成功路5段與大湖山莊街口因交通違規經員警攔下,經警查行動小電腦M-Poilce系統,發現她是確診者,不僅開單告發並函送衛生局裁罰,衛生局也告發。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她所生危害非鉅,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緩起訴處分,向公庫支付2萬元。

緩起訴指出,簡女罹患新冠肺炎,於今年5月19日至26日不得擅自離開指定隔離處所,但她卻在21日下午3時許,以為神不知鬼不覺騎機車外出,行經成功路5段與大湖山莊街口,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攔下,警從M-police系統導入「居家檢疫」身分查詢功能,意外發現她是確診者,除開單外並函請衛生局裁罰。

偵查時,簡女坦承不諱,檢警根據確診個案管理畫面、隔離通知書、交通違規截圖畫面等,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予以緩起訴處分,命向公庫支付2萬元。

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罹患或疑似罹患新冠肺炎,若不遵守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給他人之虞者,可處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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