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食品公司「過期米賣兒童之家」!廚師崩潰離職:上百人在吃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高雄市衛生局接獲通報,楠梓區一間食品業者涉嫌將過期食品販售給兒童之家、仁愛之家等機構團體,立刻派員無預警稽查,果真發現不少過期食品,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6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據悉,該公司內有不少員工、廚師看不下去,才出面檢舉。

衛生局表示,食品衛生科派員前往食材處理場、倉庫及廚房等5處「無預警稽查」,查獲2處有發現逾期白米、佛跳牆、果汁、里肌豬排、小湯圓及人造奶油等10項食品,當場予以封存,責令業者不得擅自移動。其中佛跳牆過期1年多,白米、小湯圓過期6個月,且業者除了提供食品之外,也會派駐廚師進駐機構廚房烹調。

▲▼佛跳牆過期1年多還供團膳 稽查員開倉庫傻眼:全都過期。(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囤放大量過期食品,讓內部員工都看不下去。(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佛跳牆過期1年多還供團膳 稽查員開倉庫傻眼:全都過期。(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有離職的員工表示,公司會將過期產品給仁愛之家、兒童之家,包括豬肉、白米等食物,且過期的期限從幾天到幾個月都有;他們一開始上班就有注意到過期的情形,持續跟老闆反應都無效,最後離職並檢舉,「上百人都在吃的情況下,我覺得是沒辦法接受」。

衛生局調查,該食品公司主要提供員工訓練場所等機構團體食品,也會派駐廚師到現場烹飪,稽查出過期食品後,詢問公司負責人囤放過期食品的理由,但業者卻無法說出來。

事後,食品公司發出聲明稿,強調公司並無使用過期食品,「經衛生局於民國111年3月24日稽查結果亦無發現過期食材情事」,將會針對不實檢舉請律師之法追究。然而,衛生局已查獲過期食品,且負責人無法交代囤放理由,目前衛生局正追查過期食品的來源及流向。

23:42更新:高雄市政府衛生局26日深夜發布新聞稿表示,稽查人員追查、清點囤放食材,查獲2處有發現逾期白米、佛跳牆、果汁、里肌豬排、小湯圓及人造奶油等10項食品,總重量達7624.5公斤,其中有些已過期數月,白米放到長蟲,當場予以封存,責令業者不得擅自移動,並帶回相關事證漏夜釐清來源與流向,發現業者無法清楚交代囤放逾期食品之理由,涉及使用逾期食品烹調供人食用,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同法第44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說,業者涉嫌將過期食品提供社福、訓練機構餐點達2年多,每日供餐1300份以上,情節重大,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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