帥特勤瞞已婚「床上翻滾」!搞大前女友肚子…正宮見多1兒崩潰流產

▲▼懷孕  孕婦  示意圖  。(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已婚特勤外遇搞大前女友肚子,遭正宮告上法庭。(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下同)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從事特勤工作的軍人人夫,瞞著已婚身分與前女友發生婚外情,前女友懷胎8月才發現自己淪為小三,前女友母親得知後氣炸,表示當初看人夫「帥、有禮貌」又常來家裡過夜,認定對方為女婿,不料,對方竟毀女兒幸福。而正宮得知後則是崩潰流產,將丈夫、小三告上法院,法官判人夫應賠償妻子50萬元確定。

正宮主張,與丈夫2015年初結婚,戶籍地址分設2處,2018年初懷有8周身孕的她為了申領托育津貼在網路上申領戶籍謄本,意外發現丈夫於2017年認領一名兒子,質問過後才知道,丈夫在外面搞外遇,這事實也讓她大受打擊因而流產,決定向丈夫、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小三表示,她是透過友人介紹才會認識人夫,2人短暫交往後又分手,直到2016年才恢復往來,由於人夫擔任政府官員的維安特勤,工作性質較特殊,她見對方貌似敦厚,交往期間對人夫的工作、交友狀況都沒有過問,直到她要臨盆時,多次向人夫提到需要身分證報戶口,對方屢屢推託,事後才坦承已經有老婆。她強調自己是被人夫矇騙了,事前從來都不知道人夫已婚。

人夫則稱,自己的臉書、LINE大頭照都是結婚照,且他與小三為了經營網拍,曾一起到銀行開戶,2人都須出示身分證件,小三也有在檢附身分證的授權他人代理同意書上簽名,小三明確知道自己已婚,他願意與小三一同賠償100萬元。對此,小三稱,自己只是在同意書上簽名,沒有看見人夫的身分證。

▲▼性侵,上床,做愛,性愛。(圖/翻攝pixabay)

台北地方法院勘驗「授權他人代理(申請/終止)同意書」後發現,雖然小三有在上面簽名,但該文件只是一般授權書,其中沒有關於人夫配偶的記載,且既然人夫已到現場辦理開戶,自然應該是由他自己向銀行承辦人員提供身分文件、簽署開戶文書進行對保,小三既然沒有經手或代辦開戶事宜,自然不能僅憑同意書上的簽名就認定小三知道人夫已婚。

法院審理過後,判人夫應賠償正宮50萬元,至於不知人夫已婚的小三則免賠。案經上訴至高等法院,小三母親曾證稱,人夫經常到家裡過夜,一次住好幾天,「如果有結婚的話,怎麼可能晚上那麼頻繁出來外面住,所以當時沒有想太多」。

小三母親透露,女兒懷孕3個月時,她曾多次催促人夫到家裡提親,「街頭巷尾都知道人夫是我女婿」,但對方以小孩為由,將婚事壓下來,不料,女兒到懷孕8個月時驚知人夫已婚。高院勘驗各項事證後駁回上訴,全案確定。至於人夫則在姦情曝光,改從事餐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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