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已婚護理師開房!名醫挨告扯喊「對她有救父之恩」:是她追我的

▲▼通姦,劈腿,偷吃,小三,外遇(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Pixabay)

▲蔡姓名醫偷吃已婚護理師,還辯稱是對方追求他,法官判他須賠償對方丈夫8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Pixabay)

記者陳韻如/宜蘭報導

蔡姓名醫與一名已婚的護理師小君(化名)發生婚外情,並二度上摩鐵開房間。2人姦情曝光之後,小君丈夫氣得對蔡男提告求償,因此獲賠80萬元。不過,蔡男認為賠償金額太高,主張自己對小君有救父之恩,是小君追求他,2人才會通姦,且小君也只賠他老婆10萬元,因此提出上訴,但仍遭到二審法官駁回。

小君丈夫提告並提出對話紀錄主張,蔡男明知小君是有夫之婦,卻仍在2017年6初、8月底一同上摩鐵開房間,嚴重侵害了他的配偶權,導致他精神受到極大痛苦,因此對蔡男提告求償。

對此,蔡男否認小君丈夫指控,辯稱,對方未能證明自己與小君有性器接合的事實,並指控對方所出示的對話紀錄證據是偽造的,請求法官駁回小君丈夫之訴。不過,一審法官審理時,小君也出面作證,表示其丈夫所述屬實,法官因此認定蔡男侵害小君丈夫配偶權,最終判賠80萬元。

對於判決結果,蔡男不服,認為是小君跟其丈夫聯合起來「詐欺」,但法官則認定,2人曾發生性行為是事實,實在沒有再傳喚證人的必要。

蔡男事後上訴二審,堅稱是因為自己曾救了其父親一命,小君之後對他百般追求,他才會跟小君發生婚外情。再者,事發後,他的妻子也對小君求償,而法官只判小君要賠償他妻子10萬元,但他卻得賠償小君丈夫80萬元,實在太高。

二審法官審理時,蔡男不斷重複自己對小君有救父之恩,還認為賠10萬就夠了,但法官認為,醫師救治病患本來就是他應盡的責任,蔡男實在不該以曾救治病患或遭到小君追求為由,來合理化他的不法行為。

二審法官表示,蔡男與小君的身分地位不同,一人身為醫師,一人則是護理師,經濟情形也不同,造成對方配偶的精神痛苦程度也應是個別情況而定,不能拿來相比,再者,蔡男為了呈一時肉慾之快,已重創小君丈夫的婚姻,最終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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