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擄人撕票「3個月槍決」 5疑點共犯仍在逃!成退休學長遺憾

▲▼殺人,兇殺,謀殺,恐怖,驚悚(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23年前一起撕票案疑點重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1997年12月退休警察盧正犯下擄人撕票案,當時為了導正社會風氣,在2000年6月獲判死刑後,9月就執行槍決。負責此案件的警員呂寅樑今年將退休,但當年有5個疑點讓偵辦小組認為仍有共犯逍遙法外,成為心中一大遺憾。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盧正當年尾隨要收廣告費的詹春子,假裝巧遇後稱可以載她去,後來將人綁票打電話給其夫勒贖500萬元,隔天卻已將詹女勒斃棄屍。

全案因為盧正的自白,再加上他畫下的關鍵路線圖無誤,一審至三審都判他死刑,三審後過了3個月就執行槍決,成為當年指標案件。呂寅樑透露,不僅死者家屬,當時的偵辦小組也認為盧正不只一人犯案,而且許多疑點都指向另有共犯。

首先,盧正模擬犯案時的勒痕與法醫鑑定有出入,實際勒痕不像他的勒法只有一圈。第二,盧正犯案時正逢下班尖峰時段,且被害人理應掙扎,若非有共犯,很難輕易勒斃或不被發現。第三,死者體重60多公斤,棄屍地點要走一段山路,不容易一人處理。第四,死者家的電話簿抄了2組新號碼,其中一組在與生前停車處不遠的鐵皮屋,該處出入複雜。第五,當時打勒贖電話的凶手是標準國語,和盧正口音不合。

但當年DNA技術還不成熟,監視器也不普及,案件科學證據有限,且盧正認罪後,只要一提到有無共犯就閉口不言。案發至今20多年,呂寅樑一直在想這個案子,是他心中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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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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