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手機建功!返國後「朋友家過夜」被抓到 彰化男辯:手機沒電

▲彰化居家檢疫男子,入境便到友人家睡覺手機又沒電被警方查獲。(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彰化居家檢疫男子,入境便到友人家睡覺手機又沒電被警方查獲。(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政府持續全力防疫,員林警分局再次接獲電子監控防疫專用手機發報得知,1名居住在大村的男子為居家檢疫對象,3月22 日入境後隨即失聯,立即調派村上派出所員警前往查察,經查賴男到友人家過夜,手機也沒電關機,但賴男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最重將開罰100萬元。

彰化縣警局指出,本案經警方接獲訊息後,立即追查賴男交通工具之行蹤,同時透過各路口監視器之影像,除擴大搜尋範圍外,並指派專人監看追蹤及查訪,終覓得男子的交通工具行蹤,立即通報東山派出所線上警力,依其行車軌跡沿線加強巡邏,並前往男子居家檢疫地點方向搜尋,終於在其居家檢疫地點附近,查獲該男子正駕車返回住處,確認身分為後,通知村上派出所員警到場接辦。

男子向警方供稱其手機沒電所以一直未開機,3月22日由桃園機場入境,並開車到張姓友人家中過夜,就在3月24日0時許,返回居家檢疫途中遭員警查獲,員警調閲路口監視器畫面追查屬實,全案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函請衛生局依法辦理。

員林警分局長洪文宏表示,適逢防疫期間,全民均須配合防疫措施,居家隔離(檢疫)對象若有要事應請親友協助處理,不得擅自離開居家範圍,若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並呼籲居家隔離(檢疫)之民眾能遵守規定,千萬勿以身試法,成為防疫漏洞危害自身及他人之生命安全,員警在防疫工作必定利用各種方法及技巧,展現快速尋人的能力,請擅離者勿心存僥倖,讓自己荷包大失血,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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