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無罪扯到蔡英文 法官:閣員違法輿論會怪執政團隊

▲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洩密案。(圖/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馬英九二審再獲無罪。(圖/資料照)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等罪,一審台北地院判馬英九無罪,柯建銘上訴。高等法院今駁回,維持一審見解,判馬英九無罪確定,並舉例行政院院長林全辭職後,賴清德上台接任,中央部會首長異動者,僅區區數人,無全面改組,更有蔡總統出面慰留中央部會副首長,即為明證,「中央閣員如有風紀問題,總統出面瞭解,併同行政院院長處理,以解決政治風暴」。

判決指出,總統地位就法律層面而言,為憲法上之行政機關,總統於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所賦予之行政權範圍內,為最高行政首長,有維護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責任;就事實層面而言,從總統時常勘災、巡視地方建設,雖社會大眾與法政學者,常稱我國憲政為雙首長制,但在實際運作上,行政院院長直接由總統任命即可,無庸最高民意機關立法院之同意,而中央部會首長,常見由總統與行政院院長共同會商後決定,坊間稱行政院院長為幕僚長,實不為過。

高院合議庭更舉最近政局為例,行政院院長林全辭職後,賴清德上台接任行政院院長,中央部會首長異動者僅區區數人,無全面改組,蔡總統就出面慰留中央部會副首長,即為明證,「而中央部會施政如有缺失,閣員如有違法亂紀,輿論即怪罪馬政府執政團隊,或怪罪蔡政府執政團隊」,因此,中央閣員如有風紀問題,總統出面瞭解,併同行政院院長處理,以解決政治風暴、維持政局安定、維護國家利益,合於台灣近年來政治現象,與憲政體制不相違悖。

▼二審盼馬英九無罪定讞,高等法院舉例蔡政府。(圖/記者季相儒攝)

▲▼中華民國106年雙十國慶大典,蔡英文。(圖/記者季相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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