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查議約過程 前財政局長李述德遭限制住居

▲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巨蛋案,北市府前財政局長李述德遭到「三限」,也就是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圖/記者楊佩琪攝)

▲北市府前財政局長李述德遭到「三限」,也就是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大巨蛋弊案,台北地檢署16日傳喚前總統馬英九,北市府前財政局長李述德,並借提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馬英九獲請回時,向媒體表示他相信自己的清白絕對受得住考驗,但李述德沒這麼好運,足足被偵訊近14小時,最後檢察官裁定「三限」也就是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根據廉委會調查大巨蛋,遠雄原需付台北市約28億元權利金,2004年第11次的議約會議,主持會議的李述德透漏,「我們這條就照9月20日協商結果..」、「府裡高層認為這部分乾脆就不提..」,因此結果大翻盤,遠雄不僅獲得零權利金,北市府還須協助遠雄都市計畫變更。

而這段會議內容,廉委會調查後認為,所謂的「9月20日協商」,指的就是馬英九及趙藤雄曾在會議前3天,密室協商,而所謂的「府裡高層」指的就是馬英九。

為了釐清是否真有圖利情事,台北地檢署16日傳喚馬英九、李述德,並借提趙藤雄,3人隔離訊問。歷經8小時後,馬英九獲請回、趙藤雄還押,就剩李述德持續偵訊到深夜,而他也是這波被傳喚人中,唯一一個遭強制處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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