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外面刮起大颱風,卻只能丟下小孩跑去上班嗎?這個問題終於有解了!行政院院會13日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次修法增訂的「有薪家庭照顧假」,將提供家有未滿12歲或國小以下子女的家長們,可在天災期間請假在家照顧小孩的權益,修正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最快明年就可上路。
目前除了公務人員享有5天「有薪家庭照顧假」權益外,一般上班族若想在家照顧小孩,多比照事假扣薪,不少家長們因此不敢隨意請假。因此每當颱風天宣佈停課不停班時,就會發生「天這麼黑,風這麼大,爸爸捕魚去為什麼還不回家。」的窘境。
本次草案增訂因天然災害停止上課,受僱者須親自照顧未滿12歲或國小以下之子女時,其請家庭照顧假期間給薪之規定。行政院長吳敦義說,這將有助於解決颱風期間停課年幼子女的照顧問題,為了符合民眾期待,會請勞委會積極向立法院及相關團體溝通說明,儘速完成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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