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黃之鋒被判刑很「殘酷」 港律政司駁斥美眾議院說法

記者任以芳/綜合報導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非法集結案昨日宣判。美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發出聲明認為判決「殘酷」,對此,香港特區律政司強調,「若企圖對香港司法和法律制度施加不當影響,只會徒勞無功。」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副秘書長周庭、前主席林朗彥。(圖/路透社)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副秘書長周庭、前主席林朗彥。(圖/路透社)

香港法院昨日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判刑法官表示,黃之鋒在案發當日不斷在警察總部外作出連串組織集結,反映他是有關集結的組織人,深得集結者信任附和。

關於黃之鋒等人判刑,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曾經強調,外國議會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大陸外交部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也回應,「這不是外交問題。」

▲佩洛西。(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美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不過,根據路透社等媒體報道,佩洛西(Nancy Pelosi)2日表示對判決不滿。斥責大陸的判刑「殘酷」,呼籲西方譴責「不公正的判決」。並且提到美國會將支持被「壓迫」的香港人士。反華議員盧比奧(Marco Rubio)也稱香港特區政府「違背承諾」。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發表聲明回應稱,香港的人權和自由,包括言論和集會自由受基本法充分保障,但自由並非絕對。提出荒謬要求促立即釋放被告的人,非但不尊重香港司法制度,更是罔顧3名被告已認罪的事實。

聲明強調,對香港司法和法律制度,作出以偏概全的攻擊及毫無根據的指責,完全漠視案件事實和情況,既不恰當也不理智,若企圖借有關言論對香港司法和法律制度施加不當影響,只會徒勞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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