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婆的反擊!一審老公小三都無罪…新證據是小三給的

▲郭男和小三趁妻子懷孕時外遇。(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ETNEWS新聞雲》曾在2月時報導「小三高調LINE性愛照 元配怒告…關鍵那張沒拍臉判無罪」一事,當時因為郭男與小三的性愛照並未拍到臉部,法官認為無法確認照片中的男子就是郭男,因此判定兩人無罪。沒想到老婆在二審時拿出新證據,成功讓郭男和小三受到法律制裁。

一名郭姓男子與妻子新婚一年,就趁妻子懷孕時外遇,還和小三拍下多張性愛照片。殊不知小三在前年9月將性愛照傳給郭男妻子,其妻才知丈夫在自己懷孕期間出軌,怒告丈夫和小三通姦和相姦罪。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郭妻提出的3張性愛照中,有2張為男子親吻女子胸部及下體照,沒有性器接合的畫面,因此難以適用刑法通姦、相姦罪;另一張照片雖有男女性器接合,但臉部已被截圖,只有拍到男子胸部以下,並未拍到頭、臉部,無從判斷是否為郭男,在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一審判郭男和小三無罪。

根據《聯合報》報導,檢察官不服上訴,郭妻也在二審時提出新證據反擊。原來是小三到處傳性愛照,除了傳給郭妻外,還將相同的3張照片傳給了郭男的老闆。由於老闆手中的這三張性愛照片中,男女主角的臉都非常清楚,並未被截圖,且照片中的背景與郭妻原先手上的照片相同。

二審法官因此認定,照片已可確認郭男與小三確有發生性行為,各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不可上訴。郭妻也因此與郭男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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