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戴婚戒攜小三開房間 妻見6部「交疊影片」氣炸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黃姓人夫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間與邱姓女子前往旅館開房間3次,被妻子抓包戴著婚戒外遇,就連拍攝的6部性愛影片也跟著曝光,因而挨告。不過,由於邱女在交往期間並不知道黃男已婚,最終新北地院法官僅判黃男應賠償妻子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男女,床,腳,性愛示意圖。(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黃妻抓包丈夫外遇邱女。(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黃妻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利用平日上班時間與邱女一起出去玩,兩人並肩合照、親密接吻數次,宛如一對情侶,有一次她在丈夫的信用卡刷卡紀錄中,發現丈夫曾在2022年12月至隔年1月間,前往旅館開房間3次,後來甚至還發現丈夫與邱女拍攝的6部性愛影片,拍攝時間為2023年5月至6月。

黃妻接著說道,丈夫與邱女交往期間都戴著結婚戒指,邱女應當知道丈夫已婚,仍執意交往,憤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50萬元。

邱女辯稱,和黃男是因為投資店面認識,後來加入聊天群組認識黃男的朋友和其他股東,他們都說黃男已經離婚,是單身人士,並積極鼓勵黃男交女友,兩人在來往過程中感覺個性投機,這才在2022年11月開始發展進一步的關係,直到她起疑主動要求看身分證,黃男才坦承其實還沒有離婚,當下便決定分手。

至於戒指,邱女表示,確實有看到黃男手上固定戴著戒指,但造型看不出來是婚戒,加上身邊同事、朋友都說黃男已經離婚,戴戒指在現代也不一定代表已婚,可能是為了防漏財、避小人或美觀,況且黃男並非只戴婚戒,有時左右手都會戴戒指,她根本無法單憑這一點來判斷。

黃男也提到,和邱女交往期間曾一起出遊、牽手、親吻、發生性行為,但他從未告知自己的婚姻狀況,當同事、朋友說他是單身且已經離婚時,也沒有反駁過,直到邱女提出質疑,他才坦承尚未離婚,隨即便被分手了,後續之所以仍保持視訊聯繫,是因為兩人尚有共同投資項目,而非為了聯繫感情。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現代婚姻觀念已經改變,交往型態也有很多類型,是否查看交往對象的身分證是基於自身考量,與他人無關,況且黃男坦承在交往期間隱瞞已婚身分,黃妻也無法舉證邱女是明知故犯,最終僅判黃男應賠償妻子4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