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恩恩爸提告請求國賠1元敗訴。(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新冠疫情期間,新北中和2歲男童「恩恩」確診身亡,恩恩爸質疑救護車延遲送醫81分鐘害命,向新北市政府、消防局、衛生局提國賠1元。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7月21日判恩恩爸敗訴,恩恩爸上訴,新北地院認為無上訴理由、不合法而駁回,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簡易庭認為恩恩爸沒有針對恩恩受損結果提出相關資料,或其他可以證明「因果關係」的證據,判父母敗訴。

▲中和2歲童確診苦等81分等無救護車病逝,恩恩爸提起國賠敗訴。(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新北地院認為,就恩恩案損害賠償中關於「行為與損害之發生有相當因果關係」此一要件既然未能確立,則原告的請求即不成立。
回顧整起事件,新北市中和一名2歲男童「恩恩」2022年因染新冠肺炎去世,恩恩的父親對新北市府、消防局與衛生局提1元國賠訴訟。
恩恩2022年4月染疫病逝後,家屬質疑消防局勤務中心、衛生局與衛生所橫向聯繫不佳,以致延誤就醫而釀憾事,因此向新北市府索取救護車抵達前「消失的81分鐘」真相。後來,恩恩爸認為新北市府不願拿出關鍵證據,也不願做行政調查、在議會提出專案報告,因此尋求多種救濟管道,包含對新北市府、衛生局與消防局申請國賠,但後來新北市府召開的國家賠償審議會議認為三單位並無怠忽職守,故不成立國賠責任。
同年11月,恩恩爸在委任律師陳又新等人陪同下,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消防局提出賠償新台幣1元國賠訴訟,而新北市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21日宣判恩恩爸敗訴,新北市府等3單位不須賠償。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