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柯拋「當選赴立院國情報告」 他憶民進黨2020作為:可惜

▲▼中華民國副總統賴清德。(圖/記者湯興漢攝)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面對2024總統大選,藍白參選人不約而同喊出,「若當選總統,要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並接受全民監督」。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指出,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3項就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2020年他做為國民黨團總召,曾要求總統蔡英文來報告開放萊豬進口的決策過程,這也是最近一次立院要求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卻被多數的民進黨否決,未能樹立憲政典範,殊為可惜。

國民黨20日舉辦「政黨輪替、台灣更好」誓師大會,將參選2024的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若當選總統,將依據憲法規範,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並接受全民監督;代表民眾黨挑戰2024的黨主席柯文哲也在國政願景說明會上致詞時指出,如果當選,會依據憲法規定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建立責任政治,解決總統有權無責的亂象。

針對藍白陣營都拋出總統到國會國情報告一事,賴清德表示,侯友宜、柯文哲都沒有國會經驗,不管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總統都願意到立法院國情報告,至於為什麼沒辦法執行,是因為在野黨,不論是國民黨或民進黨在野,都要求總統在國情咨文之後,必須像行政院長一樣的接受立委質詢。

賴清德表示,這都有違憲政制度,所以總統到國會國情報告才一直沒有辦法實現,這不是總統個人意志問題。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2規定,在兩種情況下總統「得」至立院做國情報告。第一是由立院主動提出,經全體立委4分之1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排定議程,立院得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第二是總統得咨請立院同意後,就職權相關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報告。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之5進一步規定,立委可以針對國情報告提出問題,彙整後送請總統參考,若總統同意則可以做成綜合報告。

我總統並無主動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的權利,最終須由立院決定,而回顧過去,朝野針對總統是否須接受立委質詢仍有爭議,且總統國情報告提案,常被大黨挾人數優勢封殺,不論藍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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