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喝爛醉住閨蜜家!半夜「私處流出液體」怒告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小花喝醉借住閨蜜家,結果慘遭閨蜜丈夫性侵。(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子小花(化名)日前喝醉後借住閨蜜家,沒想到竟因此遭到閨蜜的汪姓丈夫性侵,氣得報警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照乘機性交罪、乘機猥褻罪,判汪男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花2021年間帶著同居男友與閨蜜、閨蜜丈夫到餐酒館用餐,過程中小花與男友發生爭執,警方於是前往現場排解糾紛,男友也跑到店外吹風等候。

不過,小花當時沒有與男友會合,而是與閨蜜、閨蜜丈夫從後門離開,接著到閨蜜家中續攤。小花當天喝得爛醉,睡夢中突然感覺外褲、內褲被脫去,但因為渾身無力無法反抗,因而遭到性侵得逞,甚至感覺有液體從雙腿之間流下。

等到隔天閨蜜出門上班,閨蜜丈夫突然詢問「睡沙發會不會冷」,接著把小花抱進房間,沒想到進房後竟獸性大發,動手脫掉小花的褲子、胸罩,開始上下其手,嚇得小花立刻拒絕,並告知「要回家」。

▼小花被閨蜜的汪姓丈夫抱回房間,接著慘遭脫去衣物猥褻得逞。(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小花回家後立即替手機充電,並告知男友遭到性侵這件事,最後在對方的陪同下,跑去驗傷、報警,向閨蜜的丈夫提起告訴。

汪男到案後則喊冤,當天是因為小花在餐酒館喝得太醉,怕一個女生在外面會有危險,經過同意後才將人帶回家休息,小花與妻子繼續喝酒,他則跑去洗澡、下樓幫忙買酒,等到2人喝得差不多,他才將人扶到沙發上,接著回房間與妻子發生性行為。

汪男還辯稱,小花的內褲驗出他的DNA,可能是拿他家洗衣籃內的衣物跑去沾染才有的,不過這種說法並不被法官採信。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汪男趁著小花宿醉、意識模糊無法反抗之際,性侵得逞,還基於乘機猥褻的犯意,趁著妻子離家上班,脫去小花的衣物猥褻,因此依照乘機性交罪、乘機猥褻罪,各判3年8個月、8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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