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性侵被逮!竟在拘留室抓人犯鳥 還當檢方面尻槍…無罪理由曝

▲有輕度智能障礙邱姓男子去年9月間在桃園市搭公車時,不顧其他乘客在旁公然露鳥還上下滑動,乘客報警處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男子涉嫌性侵,卻在拘留室摸其他人犯下體,又在檢方面前打手槍,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亮(化名)因涉嫌性侵被警方逮捕,但沒想到,他卻在拘留室內碰觸其他人下體,事後又在檢方訊問的過程中,當庭打手槍,因此遭到檢方起訴。法官事後審酌,他因患有思覺失調症,性慾高漲時無法控制行為,因此判決無罪,但須安置在醫療處所監護3年。

根據判決,阿亮2022年2月28日下午在路上閒晃,見到一名正妹住處大門沒關,便闖進去將女子推倒在地,並用下體及手不斷磨蹭女子下體,女子嚇得花容失色,不斷大聲呼救,所幸其室友察覺異狀衝出來,阿亮才倉皇逃離。

案經女子報警提告,阿亮遭到警方逮捕,並解送到新北地檢署,但沒想到又在拘留室被其他人投訴,他不斷觸碰他人下體,而誇張的事不只這一樁,他竟還在檢方訊問過程中,當庭打手槍,檢方事後將他依法起訴。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他毫不遮掩或顧忌其心理或身體性慾反應及需求,但在審理過程中,他說話反覆,且多呈現呆滯、注意力分散得狀態,在在顯示了他心智及精神狀況與常人有別,法官認定他犯案時的狀況已達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的程度,因此判決無罪,但考量他可能再犯,對民眾有明顯的危險性,因此判他須到醫療處所接受治療。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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