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縣苑裡鎮25日晚間一處號誌閃光路口發生碰撞事故,行駛在幹道的自小客被撞後4輪朝天翻覆,該車上4人有2名乘客受傷送醫,所幸沒有生命危險,雙方駕駛均未酒後駕車;警方研判,2車行經閃燈路口未按規定停、讓,是肇事主因。

▲苗栗苑裡25日晚間一處閃光號誌路口發生2車碰撞事故,其中一部4輪朝天翻覆,2人輕傷。(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苗栗通霄警分局苑裡分駐所於25日22時許接獲報案稱,140縣道與西南北一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員警趕赴現場發現是2部自小客車在路口發生碰撞事故,其中一部事故車輛4輪朝天翻覆在車道上,有2名乘客輕傷,救護車到達後送往苑裡李綜合醫院救治。
警方初步調查,25歲朱姓男駕駛自小客車搭載2名乘客,行駛西南北一路由南往北方向,與另一名28歲江姓男子駕駛自小客搭載3名乘客,行駛140縣道由西往東方向,2車在140縣道與西南北一路路口發生碰撞事故,碰撞後江男駕駛自小客車四輪朝天翻覆在車道上,也造成該車有2名乘客受輕傷。
處理員警現場勘查,雙方駕駛均無酒後駕車情事,而事故路口當時140縣道方向是閃黃燈,西南北一路行駛方向是閃紅燈號誌,通霄警分局表示,車輛行經路口遇有閃光黃燈號誌,應減速慢行,小心通過,遇有閃光紅燈號誌,應停車再開,讓幹線道車優先通行確保安全後,方得續行。警方研判這起事故可能就是未依規定停、讓,而詳細肇事原因及肇責仍待釐清。

▲▼苗栗苑裡25日晚間一處閃光號誌路口發生2車碰撞事故,其中一部4輪朝天翻覆,2人輕傷。(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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