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宏被依法判5月徒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pixabay)
記者林昱萱/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阿宏」(化名)日前看到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在停放腳踏車,竟然就趁對方不注意,伸手摸、捏對方的臀部,接著就快速逃立現場,誇張的行徑讓小美當場嚇傻,趕忙報警處理。對此,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其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宏日前騎機車經過高雄前金區某個人行道時,看到小美獨自一人在路邊停放腳踏車,而當小美準備彎腰幫腳踏車上鎖時,阿宏竟意圖性騷擾,趁對方沒有防備而不及抗拒之際,伸手摸、捏對方的臀部,得手後則立即逃離現場,其誇張的行徑,讓小美氣得馬上報警,而警方獲報後,則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循線將其查獲。
更誇張的是,阿宏被捕時非但沒有悔意,還在警詢時供稱,「我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是性騷擾,我是一時好玩才會摸小美的臀部。」對此,法官認為,阿宏先前就有類似前科,且才剛被判決沒多久後,又再度犯下此案,又以上訴卸責之詞狡辯,可見其絲毫不知悔改,不應該給予輕縱。
法官兼衡,阿宏為高職畢業的教育程度、審酌其家庭經濟狀況、犯案後最終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後,依犯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臀部之行為,累犯,判處他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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