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貴婦出軌低收男,丈夫怒提告,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貴婦花花(化名)與被列為中低收入戶的男子阿宏(化名)發生婚外情,多次背著丈夫阿建(化名)在外約會,甚至發生婚外情,某次還被阿建逮個正著。阿建事後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判阿宏與花花須連帶賠償46萬元。
判決書指出,擁有4千萬財產的阿建與花花結婚多年,花花過著宛如貴婦的生活,但沒想到花花2020年2月底卻突然喊要離婚,之後更於同年3月16日離家在外租屋,而阿建當晚前往查探時,就當場抓到阿宏就躲在花花租屋處,2人因此發生扭打。
另外,花花跟阿宏還跑到中興新村暗處約會,也被阿宏妻子抓包,而當時花花坦承與阿宏交往並發生關係,氣得阿建一狀告上法院。
阿建怒控,阿宏過去就曾因為外遇被法官判決要賠償正宮,但他卻還不知收斂,又再次外遇破壞他的家庭,且2人至今仍不願聽親友及雙方勸阻而拋家棄子,常聚在一起外出旅遊甚至是過夜,「通姦除罪化後無所畏懼」,經常在一起宛如新婚夫妻,讓他憤而對2人提告求償。
一審法官審理後,花花與阿宏須連帶賠償46萬元給阿建,但阿宏不服提出上訴表示,阿建所提出的證據只能證明2人曾一同出遊,並未能證明2人正在交往或是曾有性行為,且阿建名下財產超過4千萬,年收入也高達85萬,但他卻是中低收入戶,名下也僅有一輛車,並無其他財產,原審判賠46萬元明顯過高,應以25萬元一下較為適當。
不過,二審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宏妻子曾質問過花花,「妳們2個今天在這裡1個小時半,被我跟監到現在…妳都清楚他有老婆有小孩的人哦,妳還跟他出遊去墾丁,每個景點還過夜,對不對?」而花花則回,「都發生了,這是事實」,且也坦承已與阿宏發生過關係等。
法官認為,2人多次單獨出遊、過夜等,甚至發生性行為,但卻辯稱沒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明顯是卸責之詞,不足以採信,原審判決也並無違誤,最終駁回阿宏的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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