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打臉行政院」 羅智強:李厚慶未利益迴避鐵證如山「檢方不調查嗎」

▲羅智強7日臉書發文。(圖/翻攝自Facebook/羅智強)

▲羅智強7日臉書發文。(圖/翻攝自Facebook/羅智強)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故宮5日決定「故宮南院品牌塑造整合行銷勞務採購案」評選結果無效,依《採購評審委員會審查規則》第14條,解雇擔任評委的文化總會副秘書長李厚慶。對此,國民黨革實院長羅智強7日表示,「我必須好好打臉行政院」,李厚慶擔任評委是所謂的「授權公務員」,同樣受刑法規範,他應迴避而不迴避,鐵證如山,檢方還不調查嗎?

國民黨近日指控民進黨政府標案多位審查委員有「綠色背景」,其中李厚慶擔任大量政府標案評審委員,質疑他獨厚親友公司,未依法利益迴避,然而其妻子白舒樺現任職於三立集團,已踩「政府採購法」紅線。故宮5日決定「故宮南院品牌塑造整合行銷勞務採購案」評選結果無效,不僅終止與三立的契約,也依《採購評審委員會審查規則》第14條,解雇李厚慶。

「我必須好好打臉行政院」。羅智強6日在臉書表示,故宮因「評審委員利益未迴避」解聘李厚慶,行政院則以「李厚慶的配偶今年三月才到三立任職」開脫,意思是三月以前的標案沒有問題。

羅智強指出,根據《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本人或其配偶與受評選之廠商或其負責人間現有或三年內曾有僱傭、委任或代理關係」,不得擔任評審委員。白舒樺是在2016年10月自三立離職,也就是說,直到2019年10月,李厚慶遇到三立都要利益迴避。而2020年三月,白舒樺回到三立任職以後,李厚慶自然也不得擔任三立相關標案的評審。

羅智強批評,但李厚慶完全忽略利益迴避的規定,光是在2018年,就擔任7案三立標案的評審,其中三立得標的6案,是完完全全的違法評審,是把人民的納稅錢,去輸送給三立。,「擔任評審委員,是所謂的『授權公務員』,同樣受刑法規範。李厚慶應迴避而不迴避,鐵證如山,檢方還不調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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