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影射人事調動有私怨 前副參謀總長告記者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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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防部副參謀總長蒲澤春。(圖/資料照)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總統府戰略顧問蒲澤春在擔任副參謀總長期間,《上報》報導他將當時的海軍戰鬥系統工廠廠長張鳳強,建議調為艦指部委員「似乎會讓人有「個人私怨」的疑竇。」蒲澤春為此對撰稿朱姓記者及總編輯謝忠良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偵結,認為報導內容皆經查證,且並非直指「就是」私人恩怨,將記者及總編輯不起訴處分。

根據《上報》在2017年3月21日出版一篇標題為「【內幕】報復私人恩怨 副參謀總長蒲澤春出重手降調海軍戰系廠長」報導,內容提及海軍在3月12日1天內,出現「標準二型飛彈陶瓷護罩出現裂痕、紀德軍艦電線走火以及海軍兩名士官開毒品Party等3事件上媒體」狀況,因此時任國防部長的馮世寬指示,由時任副參謀總長執行官蒲澤春上將負責調查。

報導中也提及,蒲澤春在上呈的檢討報告中「將海軍戰鬥系統工廠廠長張鳳強少將列為不適任主管,建議調為艦指部委員作為懲處。」導致海軍內部議論紛紛「認為蒲澤春以上將之尊,對快退伍的少將張鳳強下重手,似乎會讓人有「個人私怨」的疑竇。」因標題也出現私人恩怨4字,蒲澤春認為悖離事實,嚴重破壞個人名譽,因此提告。

檢方傳喚撰稿朱姓記者及總編輯謝忠良,2人皆表示,報導中所述內容,多為根據其他報導內容進行撰述,也經採訪查證,但採訪對象及消息來源不便透露,檢方因此以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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