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說法/老婦占領榮總病房?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台北榮民總醫院,榮總。(圖/記者李毓康攝)

▲老婦人霸佔榮總床位近4年,積欠700多萬醫療費,因其為90歲老婦,通常會面臨無法執行的窘況,所以從法律上,無解!(圖/記者李毓康攝)

一位90歲張姓老婦人,占用榮總病房長達四年,積欠774萬元醫療費。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張姓婦人須給付榮總4,907,165元,而關於遷出病房返還床位的訴訟,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婦人應從病房遷出,返還給榮總。

關於遷出病房的訴訟,雖然一審判決榮總勝訴,但張姓婦人仍不放棄上訴到底。根據媒體報導,返還訴訟費用的部分,因為老婦名下無任何財產,榮總只拿到形同廢紙的債權憑證。面對這樣的強占行為,榮總有何方式可以解套嗎?

若獲得遷出房屋勝訴確定判決,榮總能做什麼?

關於遷出病房部分,雖然老婦仍要持續上訴,但本件其實相當明確。若日後榮總獲得勝訴確定判決,榮總可以有什麼作為?依據《強制執行法》規定,榮總可以拿確定判決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強制婦人遷出病房。遇到死賴著不走的情形,實務上會請警方協助,採取必要手段,將人架離現場。

但需要注意的是,帶離所謂的「現場」,本案指的是病房外,若是一般租客,則是指各戶的大門口。如果強制對象還在大樓內逗留,需要再報請當地的警察局,告訴他們大樓或社區中,有非住戶的人逗留,警察局才能進一步做處理。

但上述的強制手段,是針對青壯年的相對人。回到本案,相對人為90歲老婦,實務上會考量執行時對其構成的侵害,以及老婦被移出後的居住問題等,通常會面臨無法執行的窘況,所以從法律上,無解!

據說老婦非常有錢,積欠的病房費要得回來嗎?

經過媒體報導,張姓婦人的身分也隨之曝光,張姓婦人的丈夫為蔣經國舊屬張銘佩、張銘佩為前大台北瓦斯副總,曾擁有房產、股票等高達上億元,但目前所有資產都登記在旅居美國的女兒名下。即便榮總取得民事勝訴判決,仍無法查扣老婦的財產,因為她名下並無任何財產。

榮總嘗試過各式各樣的法律途徑,但對於目前強行占領的現況,都是無解。老婦人接受媒體訪問,還稱榮總以「惡劣的、下流的,處處打壓我,逼得你自己離開這裡(醫院)」,聽到老婦這一席話,真是讓人哭笑不得,也不禁讓人覺得,在我們的社會,是否真的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呢」?

最後呼籲大家,台灣有先進的醫療技術及健全的健保保障,這些珍貴且昂貴的醫療資源都是由全民埋單,應該給予有需要的人!(本文轉載自法操FO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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