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國道幫收費員爭權益 毛振飛等8人二審仍無罪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抗議情形。(圖/翻攝自國道收費員自救會臉書)

▲毛振飛等8人率眾上國道為國道收費員爭取權益。(圖/翻攝自國道收費員自救會臉書,下同)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代表毛振飛等8人,3年前為了爭取國道收費員權益,與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成員占據國道林口匝道路肩抗議,遭控公共危險罪,台灣高等法院31日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可上訴。

此案發生於2014年6月13日下午,毛振飛等人與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成員及其於支持群眾共500多人,抗議收費員遭資遣後未受妥善安置與資遣金問題,占據林口匝道主線路肩、護欄及邊坡;手持抗議標語並高呼口號,遭警方圍捕。

檢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毛振飛等8人,移審到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毛等人沒指揮癱瘓交通、支持群眾也未攻擊往來車輛,判毛振飛等8人無罪。

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毛等人只是為了爭取國道收費員權益,雖侵入國道,但過程自律、沒有導致交通壅塞,也無公共危險犯意,今日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全案還可上訴。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抗議情形。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抗議情形。(圖/翻攝自國道收費員自救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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