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遭男友狠砍留25cm疤毀容! 她決定50萬和解不提告

▲女子遭男友砍3刀毀容。(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46歲的謝姓男子前年(2013)因為不滿女友要提分手,一怒之下拿美工刀狠砍她3刀,其中臉部的傷痕長達25公分,事後還餵她吃安眠藥,女子醒來後趕緊就醫,檢方依重傷害罪起訴,基隆地地院審理後發現,2人已經以50萬元和解,且該女在審理前已經撤告,因此判決公訴罪不受理。

判決書指出,前年2月謝姓男子因為不滿女友要分手,「真的放不下妳!」先是將女子雙手綑綁,拿美工刀砍3刀,造成女子臉部有長達25公分的傷口,顏面神經頰分支斷裂,已經毀容,而且雙手也都被砍到肌腱斷裂與分裂,該女指控,「事後他還餵我吃10顆安眠藥,我痛到醒來,才趁他不注意就醫。」

謝男因此遭依照重傷害起訴,基隆地院日前審理後表示,「謝男坦承是一時衝動,女子先前已經原諒,2人以50萬元和解,而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女方也在開庭審理前就已撤告,因此依照刑事訴訟法252條第5款,判決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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