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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法院

投保中心:光洋科獨董違反執行命令 已向商業法院提出解任訴訟

靶材大廠光洋科(1785)去年底爆出經營權之爭,目前公司派、市場派已朝和解方向前進,不過投保中心於今(24)日則發聲明指出,將對商業法院,提出解任獨董吳昌伯之訴訟。此舉,是否會對6月份將召開的董事改選產生變數,仍有待觀察。

商業法院7月份正式上路 僅1個月就終結4起大案

專門處理重大商業事件的商業法院,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成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由於僅收訴訟標的1億元以上的大案件,著重專業審理並速審速結。根據司法院統計,商業法院第一個月就收有6起案件,其中4起案件已經有效終結,確實達成迅速、妥適、專業處理商業紛爭。

商業法院上路首日 東元對菱光提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

東元今日表示,針對黃育仁先生於6月21日涉及違法操控董事會之進行,致使東元、東安投資之法人代表董事無法行使權責,東元電機於商業事件法正式上路之際,依法提起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之訴」。

回郵索書!李永然教你一次了解《商業事件審理法》

商業糾葛牽涉諸多法規,李永然律師特別企劃《商業事件爭議解決法律實用手冊》,欲索取者請來函附上11元中型回郵信封(16cm×22cm以上),註明手冊名稱,寄「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 永然法律基金會收」即可。

商業法院首屆法官名單出爐! 40人搶7名額「男性只有1人」

為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中的「打造專業與中立的司法體系」,司法院設立商業法院,將與目前已設立的智慧財產法院共同適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同屬二審,首屆法官共7人,名單今(6日)出爐,庭長林欣蓉、法陳蒨儀、法官林佑珊、法官林玉蕙、法官湯千慧、法官林昌義、法官吳靜怡,預計7月1日正式上路,目前的智慧財產法院也將改名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陳砥柱/智商法院重在解決商業紛爭非虛有其表

國內由於幾件重大商業事件的發生,例如SOGO經營權爭奪案、台新金併彰銀案等,歷經十餘年審理未結,而且裁判結果變來變去,讓人捉摸不定。商業行為要求迅速明確,不明確會影響國內外業者的投資意願,對國家經濟發展將造成重大傷害。

湯文章/智商法院如何高智商解決商事糾紛

國內由於幾件重大商業事件的發生,例如SOGO經營權爭奪案、台新金併彰銀案等,歷經十餘年審理未結,而且裁判結果變來變去,讓人捉摸不定。商業行為要求迅速明確,不明確會影響國內外業者的投資意願,對國家經濟發展將造成重大傷害。

湯文章/智商法院如何高智商解決商事糾紛

商業紛爭嚴重者將影響國家經濟發展,因此今年智財法院和商業法院將合併成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簡稱「智商法院」。但設置專業法院是不是就能夠解決專業問題,本身就是一種迷思,除了人的要素外,制度設計的良寙,才是成敗的關鍵。

陳砥柱/智商法院重在解決商業紛爭非虛有其表

《商業事件審理法》即將施行,將「智慧財產法院」和「商業法院」合併成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將對我國未來的重大商業紛爭解決機制產生重大變革。但是,已發生的重大商業事件又該怎麼適用呢?

專審上億元糾紛商業法院熱門缺 40名法官搶7席

《商業事件審理法》通過後,我國將成立商業法院,並與智慧財產法院合併,成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預計今年7月上路。由於商業法院未來僅承審上億元的商業糾紛,再加上是二審法院,引起不少法官重視,打算轉任商業法院法官。目前已經有40名法官報名,要爭搶7個席次,甚至連刑事庭的法官,都報名遴選。

戴銘昇/《商審法》明年上路 強制調解讓公司派合法拖延時間

司法院推動《商業事件審理法》之立法,於109年1月15日經總統公布,惟須自110年7月1日始施行。此制度尚未正式上路,已被戲稱為「智商高法院」,法官則被稱為「智商高法官」,未來若做出智商不夠高的判決,可以想見將遭致社會輿論何等力道的批判!

《商業事件審理法》三讀 優化經商環境、提升國家競爭力

立法院17日三讀通過《商業事件審理法》,未來針對商業案件,將由更專業的法官審理,能有效優化經商環境、提升我國國家競爭力。而專業的商業法院將採「二級二審制」,並與智慧財產法院合併,成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上億公司多年纏訟有新解!司法院回應民意將設商業法院快審

有鑑於過去許多大型商業官司訴訟多年嚴重影響公司營運,甚至遲來的判決結果最終已無實質效力,司法院近期火速研修完成「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未來將設置商業法院並遴選受專業訓練的法官裁定,盡速掃除灰色地帶的法律議題。

《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公布 排除刑案恐造成裁判矛盾

司法院在29日公布《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初稿,總計共81條文,審理範圍包含商業民事、非訟案件,確定將商業刑事案件排除。司法院表示,為免侵害當事人權益,幾經考量才會排除。但有不少批評認為,同一案件分拆給不同民刑事法院審理,恐有裁判矛盾之虞。

不該被延宕的商業法院 不要再有下一個SOGO經營權之爭

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由司法院籌備《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設置商業法院解決複雜的商業糾紛。原定去年底推出草案卻未如期,說好的商業法院呢?司法院民事廳長李國增解釋,商業事件的審理範圍討論較久而延誤。

雷皓明/【說好的商業法院評論4】借鏡他國 為商事訴訟找回及時正義

我們的商事案件曠日廢時,例如SOGO經營權紛爭,就從2002年纏訟至今,未能了結。司法院計畫推出商業法院,參考國外立法例及我國其他專業法院設置的經驗,試圖讓商業紛爭判決能更專業迅速且見解一致,以保障投資人權益。

吳志豪/【說好的商業法院評論3】我們需要哪種商業法院?

台灣資本市場活絡,上市櫃公司容易爆發經營權爭奪或商業紛爭,更需要商業法院的設立。期待司法院在制定商業法院的審理法前,先拜訪七大工商團體,聽聽他們的意見,若有不足之處也要加以修改。

【說好的商業法院專題4】會計師:減少訟爭時間,不要再有下個SOGO經營權之爭

全球化商業時代來臨,面對國際經濟競爭,時間成本是重要的考量。會計師認為,司法院規劃的商業法院,未來將可更有效率、更正確的處理商業紛爭,減少商業訟爭時間,為我國商業投資環境加分,提升台灣的國際競爭力。

劉昌坪/【說好的商業法院評論2】正義不該遲來 商業糾紛不再沒完沒了

國內重大商業糾紛案件審理速度緩慢,審理時間都在10年以上,再加上重大商業糾紛背後牽涉的複雜問題,若不是由有豐富經驗的法官進行審判,恐對於案件爭點失準,導致判決產生爭議,因此,商業法院的成立刻不容緩。

【說好的商業法院專題3】高院法官:民刑事合併,速審速決紛爭一次解

為解決複雜的商業案件,並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司法院籌備《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設置商業法院解決商業紛爭。但有法官認為,草案中僅規劃審理民事案件,頗有不足,應該將商業刑事案件一併納入,紛爭一次解決,速審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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