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不照顧母親...趕妻離家 她裝攝影機「錄到看護跨坐身上猛搖」

▲▼外遇 。(圖/免費圖庫pakutaso)

▲屏東一名張姓男子去年以不照顧婆婆的名義怒將老婆和2名子女全趕出門,未料實際上卻是要將小三帶進家門扶正。(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林冠吟/高雄報導

屏東一名張姓男子去年藉口老婆不願照顧母親,將老婆和2個小孩趕出家門,隨後便正大光明的將王姓看護小三接進家門,2人你儂我儂,王女還被拍到整個人坐在張身上搖晃,讓老婆氣炸,怒對2人提告求償。案經上訴至高雄高分院後,法官認為2人確實已侵害到正宮的配偶權,判張男和王女2人須賠償張妻40萬元。

判決書指出,高雄一名人妻和張姓男子2人結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未料去年8月,人妻竟遭老公以不願照顧婆婆為名,將她和2名子女全部掃地出門,但實際上卻是為了將王姓看護扶正,2人正大光明開始同居生活。

人妻不甘被趕出去,於是在家中裝設隱藏攝影機,果真被她拍下老公和看護外遇事實,王姓看護更直接坐在老公身上搖晃;而老公更對著兒女們怒嗆,「今天我的所作所為都是妳媽媽一手造成的」、「妳們都以為媽媽很辛苦,我外面有女人才把妳們趕出去嗎?」等語,讓她氣炸怒對2人提告求償。

一審,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判老公和王姓看護需賠償人妻40萬元。不過老公不服,上訴二審。

老公向二審法官辯稱,人妻所提出王姓看護在他身上搖晃等舉動,強調2人僅是嬉戲,何況2人都有穿著衣物。老公也向法官表示,他和人妻2人早已貌合神離,更在把人妻趕出去前,2人就已簽定離婚協議書,2人處於分居狀態,離婚真意明確,主張並未侵犯人妻配偶權。

不過高雄高分院審理相關事證後指出,從人妻所提出之影片來看,王姓看護曾主動從背後環抱住老公,2人一起看手機,王女更有伸手摸老公下體等撫摸、挑逗、索吻行為,而老公亦有從背後環抱住王女、摸王女屁股等親密行為,難認2人僅是單純嬉戲,認為2人侵害人妻婚姻幸福與配偶權屬實。

至於老公向法官表示當時2人已經離婚且分居等情事,法官經查發現,當時2人確實已經簽字離婚,但離婚協議書上的見證人欄仍為空白,離婚要件並未完備,且雙方也尚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認定不生離婚效力,雙方婚姻關係仍存續中,一審判老公和王姓看護須賠償人妻40萬元無誤,駁回老公上訴。全案定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