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要求中方官員通報見面對象 陸:違反國際公約

▲美國務院表示,基於平等,中駐美官員接觸美政治或研究人員前須通報。(圖/路透)

▲美國務院表示,中駐美官員接觸政治或研究人士前須通報。(圖/路透)

記者趙正瑋/綜合報導

美國國務院今日表示,近期會要求中國大陸官員在訪問各州政府機構和接觸研究人員時,必須要報備,但不須事先獲得同意,這也讓雙方外交交流更平等。中國駐美大使館表示,這個「最新限制」已違反了1961年《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且對美外交人員也沒有類似的要求。

據CNBC報導,美國駐華人員與省級官員或教育研究機構人士見面前都需要通報,還必須獲得批准。但中國駐美官員卻不受限制,基於平等考量,才有這個新措施。

報導指出,如果政府人士與中國大陸官員會面,自己也必須主動通報國務院。美政府也表示,要求通報一事與近期中美關係發展沒有關聯。

此外,當國務院被問到如果中方不遵守新規範時會有何懲罰措施時,官員並沒有明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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