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試用期8成薪「同黨立委也跳船」 黃捷批把國會當扮家家酒

▲▼民進黨籍立委黃捷時勢回應。(圖/記者湯興漢攝)

▲民進黨立委黃捷。(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擬提案修《勞基法》第15之1條,規定試用期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綠營認為現行法並無適用期規定,且會造成錨定效應,該提案更被發現和中共勞動合同法類似,同黨立委吳宗憲稍早也在臉書表示,決定拿掉八成薪的規定。民進黨立委黃捷今(30日)受訪時批評,國民黨是把國會當扮家家酒嗎?按照國民黨邏輯,是不是該給他們當立委三個月試用期,薪資也打八折?

牛煦庭昨和同黨立委吳宗憲、游顥、黃建賓共同召開記者會,牛提出試用期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綠營質疑,牛煦庭的提案很可能會產生定錨效應,讓勞動市場上的新進勞工一律被迫只能領低薪,讓雇主可以合法占勞工便宜。稍早,吳宗憲也在臉書回應,這是一個樓地板機制,是在拉近應聘薪資和試用期薪資的差距。但目前有民眾認為訂定樓地板會造成錨定效應,決定拿掉八成薪的規定,由勞資雙方約定,回歸人力市場機制,未來會更傾聽民意。

然而,該提案爭議不只八成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對此,黃捷批評,國民黨立委疑似照抄中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只會讓台灣勞工落入低薪困境,走回22k的老路。如此荒謬的提案,國民黨是把國會當扮家家酒嗎?

黃捷強調,國民黨委員各種荒唐提案百出,按照國民黨邏輯,是不是該給他們當立委三個月試用期,薪資也打八折?

對於修法爭議,牛煦庭則說明,很多民眾擔心八成薪低於基本工資,這不可能發生,因為法案中有明定「試用期間之勞動條件應符合本法之規定」,所以不可能低於最低工資。他坦言,外界擔心會造成「錨定效應」,讓本來試用期都會給全薪的公司,可能變成只給8成,這樣的質疑不無道理。

牛煦庭解釋,法案本意是為了讓試用期「職訓考核機制」法制化,為了不希望法案失焦,也願意以開放心態面對質疑,因此不再明文規定試用期薪資,實務上,回歸勞資雙方議定。而法案中本來也就有確保若雇主沒有在試用期提供職訓和考核,必須給付全薪,「本意不變,法條更周詳,期待民進黨人不要還沒看到法條就自行超譯、到時候審議也請不要阻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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