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格爾「約泡人夫」判賠!父心疼女兒喊不上訴:30萬爸爸埋單

▲▼曾格爾與父親北檢出庭。(圖/記者劉昌松攝)

▲曾格爾的父親曾國良(左)說不上訴了,30萬他埋單。(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宥寧、劉人豪/台北報導

「登山女神」曾格爾去年遭爆拉贊助認識已婚陳姓富商,還與對方相約開房「泡湯」,慘遭正宮「公關女強人」岳啟儒提告求償200萬,今(6日)士林地院宣判,曾應賠償30萬元。對此,曾格爾的父親曾國良表示不上訴了,「等拿到單子會去繳,爸爸埋單」。

士林地院今判曾格爾應賠償岳啟儒30萬元,曾國良表示,曾格爾目前在西藏登山,等曾格爾下山後會將判決結果跟她說,並表示「30萬賠一賠啦,不上訴了,等拿到單子會去繳,爸爸埋單!」不過曾爸也強調,他說的話並不代表女兒言論。

29歲「登山女神」曾格爾去年10月5日遭正宮「公關女強人」岳啟儒提告,去年8月29日曾女主動邀約相差26歲陳姓丈夫到三二行館SPA按摩及發生性行為,事後還傳訊息「昨晚沒防護,記得買藥吃」不堪的一切都從iPad意外發現,故認曾女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去年11月法院首開庭,雙方均委由律師出庭。正宮委任律師吳彥鋒庭上表示,陳姓丈夫坦承外遇,且曾女傳訊說「你養我,我不想努力好累...」等字眼,曾的律師則否認知情陳已婚狀態,但事後陳姓人夫發聲明坦承,曾女主動邀三二行館住宿,一時意亂情迷有了訂房之約,並且在三二行館一起泡湯、也確實有肢體上的親密接觸。

今年3月法院傳喚人夫陳坤保及曾格爾父親曾國良當證人,曾父庭後受訪不捨說「女兒被2個加起來100多歲男女惡整」,且情緒激動說「我女兒有男朋友,我60歲,那男的只小我幾歲,曾格爾對他會有興趣嗎?裝孝維(指糊弄)」更說「曾格爾是何等人物啊,我女兒需要犧牲色相嗎。」

這段不倫戀鬧得轟轟烈烈,雙方各說各話,也讓外界霧裡看花,士林地院今(6日)一審做出宣判,曾格爾須賠岳姓正宮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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