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愛女大生被拒 台鐵員工翻臉散布她裸照!嗆「不見棺材不知淚」

▲▼性侵,裸女,自拍,約炮,賣淫,外拍,小模,裸照,床,嘿咻。(圖/翻攝pixabay網站)

▲小方拒絕曾男求愛,對方竟散布她的裸照。(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台鐵員工曾男2019年3月透過聊天軟體Zuvio認識花蓮一名女大生小方(化名),得到她的裸照後向她求愛遭拒,便揚言要將照片散布,更嗆「你不見棺材不知淚」等話,再用臉書傳照片給小方的2名同學。花蓮地方法院判曾男有期徒刑1年、沒收手機,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曾男得到裸照後2天向小方示愛遭拒,他立馬翻臉說要散布照片,以「看樣子你不見棺材不知淚」、「我直接給系學會所有人,讓他們來對付你」、「大家只會說那個拍裸照的,哈哈哈,真開心」等話恐嚇。

曾男見小方沒有反應,就用臉書假帳號「Wu Emma」搜尋她的同學,傳訊息說「你們系有一位女生在Zuvio取名叫花X,他跟我借錢沒有還,請問你能找到他嗎」,並附上裸照稱「我只有她這張照片」、「她有說過和你們系學會的男生是砲友關係,男生是腿控」,小方得知後才氣得向警方報案。

▲庫莉收陌生男子下半身裸照,反以高EQ回應獲得網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曾男以假帳號向小方同學散布裸照。(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花蓮警方多次要住在高雄的曾男來做筆錄,但遲遲未出現,直到檢方通知再不到案就要通緝,曾男才現身說明,且堅持否認犯行,更稱使用假帳號的人不是他。

檢警調查發現,臉書帳號「Wu Emma」發送訊息時,IP是曾男持有的手機號碼,於台鐵資訊中心連續登入,曾男也是用同一號碼綁定Zuvio和小方聯繫。

法官認為,曾男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罪,及《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加重誹謗罪,依最高刑度5年以下的《個人資料保護法》量刑,判處有期徒刑1年,犯案手機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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